
第一条目的:本规程用于指导开槽机工人的正确操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厂开槽机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及修改。
4.2.本制度主要由总经理负责监督其执行,安全主任协助监督。
4.3.开槽机操作人员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第一条规范内容:
5.1.操作人员必须经本厂专业培训合格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工人操作时应配戴耳塞、护眼镜等劳保用品。 。
5.3. 机床开动前,必须仔细检查刀具和螺帽以及各部螺钉是否牢固,如发现有松动现象,必须及时拧紧;
5.4.安装刀具时注意切削方向,不准逆转;
5.5.主刀具为顺时针转向;
5.6.进料开槽前,先确认气动装置是否打开并压紧工件于活动推台上和靠紧定位板,手不准靠近刀口处;
5.7.当机床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将电源切断,并停止作业,派专人进行修理调整,机床不准带病运转;
5.8.材料在加工前应首先检查刀具上是否有铁钉、沙石活节等,以防损坏刀具活节飞出伤人;
5.9.机床清扫、擦润滑油以及拆除换锯片和清刀口屑物等,必须切断机床电源;
5.10. 机床要有指定人员操作、调整及维修,对机床不熟悉的人员严禁使用;
5.11. 机器的维护保养按《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制度》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