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经审会:
《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总十五届经审会全体委员同意,印发执行。请按要求做好经审工作,在每年的2月20日以前将考核材料报市总经审办参加评比。
宝鸡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会 经审工作 考核办法 通知
抄 送:省总经审办 档(二)
宝鸡市总工会经审会 2004年4月22日印发
共20份
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调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工会经审工作,促进经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经审会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总工会经审会
二、考核内容
(一)本级经审会组织机构健全 20分
1、配经审会主任 5分
2、经审会主任驻会、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 5分
3、配专职或兼职经审干部 10分
4、加减分项目
所配经审干部具有中级以上审计或会计专业任职资格 加5分
所配经审干部兼职本级工会财务工作 减5分
(二)做好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 50分
1、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的审查 5-10分
考核要求:召开经审委员会议,请财务负责人对收支预算作说明,会议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说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姓名、决议情况)于2月20日前报市总经审办。
2、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调整的审查 5-10分
考核要求:召开经审委员会议,请财务负责人对追加预算项目作说明,会议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说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姓名、决议情况)于2月20日前报市总经审办。
3、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产管理情况的审计 10-20分
考核要求:年度终了,经审会组织审计小组对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产管理情况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书》。将《审计意见书》于2月20日前报市总经审办。
4、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 5-10分
考核要求:召开经审委员会议,请财务负责人对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作说明,审计组汇报,对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会议进行讨论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说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姓名、决议情况)于2月20日前报市总经审办。
5、加减项目
(1)经审工作有创新、成效显著加 5-10分
(2)要求报送的书面资料不能按时报送的减(迟到一天减一分,以邮戳为准) 1-10分
(三)做好对下审计工作 30分
1、对县区总直属单位(县俱乐部等)和所属基层工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于2月20日前报市总经审办。 5-15分
2、对经费关系属县区的基层工会进行行政计拨工会经费审计,将《行政拨缴工会经费审计结论通知书》于2月20日前报市总经审办。
按完成的项目数得 2-15分
3、加减分项目
(1)在实施审计中(行政计拨工会经费审计除外),能够按照《陕西省总工会审计工作程序(试行)》进行操作的(要求报《审计意见书》的同时,要附审计工作方案表、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基本情况调查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等的复印件。报1个单位的资料, 说明按程序操作了即可)
加5分
(2)搞好干部培训,按要求参加省、市总组织的经审干部培训 加5分
(3)未按照《陕西省总工会审计工作程序(试行)》进行操作的 减5分
三、考核奖励等次及经审经费
1、考核得分 100分以上为 为特等奖
90分-99分 为一等奖
80分-分 为二等奖
70分-79分 为三等奖
60分-69分 为鼓励奖
60分以下不评奖
2、经审经费
审计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按照陕工办发(2001)22号《经审专用经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列入本级经费支出预算。
四、考核程序
1、县区总工会经审会对照本办法考核要求填报《工会经审工作考核自评表》,并附要求报送的书面资料,于每年2月20日前报送市总经审办。
2、市总经审办对各单位所报的的考核资料进行审核对工作质量进行评议并给予打分,提出对县区总工会经审会工作考核等次的建议。
3、召开市总经审委员会议对评出情况和考核等次建议进行讨论,确定各单位考核等次结果。
4、市总经审会对获得奖励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发给奖金。
5、其他
(1)未建立经审会的单位不参加考核评比。
(2)未上报考核材料的单位不参加考核评比。
(3)上报考核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评比资格。
五、本办法自2004年起执行。
附:工会经审工作考核自评表。
工会经审工作考核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考 核 项 目 | 自评分 | ||||
| 组 织 机 构 健 全 | 经审会 主任姓名 | 是否 驻会 | |||
| 经审干部姓 名 | 兼任 | ||||
| 职称 | (报资格证复印件) | ||||
| 审 查 审 计 工 作 | 1、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的审查 | ||||
| 2、本级工会年度预算调整的审查 | |||||
| 3、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产管理情况的审计 | |||||
| 4、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 | |||||
| 5、对县区总直属单位、对所属基层工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 |||||
| 6、对所属基层工会行政计拨工会经费审计 | |||||
| 7、加减分 | 迟报考核 资料减分 | ||||
| 建议考核等次(被考核单位不填) | 总分 | ||||
| 经审会议意见(被考核单位不填) | |||||
工会:
根据《陕西省总工会审计工作程序(试行)》、宝总工审字〔2008〕 号审计通知书,现将2008年 月 日 至 日对你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宝鸡市总工会经审会办公室。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意见。
附:审计报告
审 计 组
2008年 月 日
宝总工审字〔2008〕第 号
工会:
根据市总经审会2008年度工作安排,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08年 月 日起,对你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请按规定填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附件: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应提供审计资料清单
审计组长:
审计组员:
宝鸡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08年 月 日
工会:
根据《陕西省总工会审计工作程序(试行)》、宝总工审字〔2008〕 号审计通知书,现将2008年 月 日 至 日对你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宝鸡市总工会经审会办公室。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意见。
附:审计报告
审 计 组
2008年 月 日
市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
根据《陕西省总工会审计工作程序(试行)》,现将2004年5月27日至28日对你单位2002至2003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宝鸡市总工会经审会办公室。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意见。
附:审计报告
审 计 组
二OO四年六月七日
市总困难职工援助中心:
根据《陕西省总工会审计工作程序(试行)》,现将2004年5月27日至28日对你单位2002至2003年度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
主管会计仝文辉同志的离任审计意见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在收到审计意见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宝鸡市总工会经审会办公室。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意见。
附:审计意见
审 计 组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总工会:
根据《陕西省总工会审计工作程序(试行)》、宝总工审字(2007) 号审计通知书,现将2007年 月 日 至 日对你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宝鸡市总工会经审会办公室。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意见。
附:审计报告
审 计 组
二OO四年 月 日
宝总工审字(2004)第 号
工会:
根据市总2004年目标任务,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04年 月 日起,对你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请按规定填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附件: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应提供审计资料清单
审计组长:
审计组员:
宝鸡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0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