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1
第二章 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监理 1
第三章 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理 2
第四章 人工挖孔桩的安全监理 3
第五章 钻孔桩施工的安全监理 4
第六章 混凝土浇筑施工的安全监理 5
第七章 支架及脚手架施工的安全监理 6
第八章 模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7
第九章 钢筋绑扎施工的安全监理 8
第十章 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 9
第十一章 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 10
第十二章 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监理 12
第十三章 防火安全监理 13
第十四章 施工机械安全监理 14
第十五章 路基工程施工安全产生监理 19
第十六章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监理 20
第十七章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2
第十八章 其他工作的安全监理 30
第十九章 施工重大危险源控制策划表 31
第一章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1.施工现场要有利于生产,符合防火、防洪要求,具备文明生产的条件
2.施工现场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加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及运输繁忙的路段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交通。
3.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炸药库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临时油库应远离生产生活区50m以外,并加设围栏。
4.施工现场要设置用于消防的灭火器、砂、水、铲等消防工具。
5.施工临时建设必须避开泥石流、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施工现场的各种线路,生产生活房屋、材料堆放、炸药库、动力通讯线路及其他临时工程应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场地布置。
6.工地必须设置排水沟,工地排水必须经过两级沉淀后方可流入下水道,严禁工地排水未经处理排放。
7.生活生产房屋应按防火、防洪规定,保持安全净距,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房不小于5m,临时锅炉房、变电室、铁工房等其他房间间距不小于15m.
8.工地上较高的建筑物或者构造物,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炸药库要加设避雷针等装置。
9.文明施工措施要根据现场场地情况制定。材料和构件堆放位置要符合安全规定,跳板、钢木模板及废料等使用后需及时清理。
10. 对环境有污染的施工设施和材料要远离生产生活区,有严重污染的必须配备防污染的设施。
第二章 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监理
1.在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工地上的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设红灯。
2.一切警告、禁止、指令、提示标志的规格与颜色,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做和安装,不得随意拆除。
3.夏季施工要有防暑降温措施,如搭设遮阳棚或设置降温风扇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茶水桶,茶水桶上要有盖并上锁,茶水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天清洗定期进行消毒。
4.冬季施工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施工现场要做好防滑和防冻措施。
第三章 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理
1.进行基坑施工时,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熟悉水文地质勘查资料,制定基坑施工方案。注意制定基坑施工在开挖过程中技术安全措施。
(2)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的情况,必要时进行搬迁处理。
(3)场地平整,清除地上和地下3.5m以内的障碍物。
(4)作业前全面检查施工机具。
2.挖土过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在开挖基坑时,必须保证基坑排水设施充足,抽水机及管路等设备要摆放牢固,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承载力。
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如发现有裂缝及坍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报告处理。
5.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
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在支撑上行走和站立。
7.开挖时应在地面的适当的地方设置沉降及位移观测点,进行必要而完备的监测,发现情况,立即进行处理。
8.开挖时要做到随挖随撑,严禁开挖至两根以上支撑空间后再进行支护。
9.起吊钢或砼支撑及撑成品构件时,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吊臂活动范围内严禁有人。严禁在安装好的支撑上走动、悬挂重物或作为其他作业的受力支点。
10.当支撑妨碍基坑开挖时,挖掘机械的操作要慎重,挖掘机距边坑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必须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操作。
11.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及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2.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13.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和拉损支撑。
14.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基础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距挖空基坑边缘2m以内,挖土机不得行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5.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要求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堆载超荷而引起土体位移、连续墙位移或支撑破坏,开挖土方应立即运走。
16.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平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越过。
17.配合机械进行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8.清坡、清底的施工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不得超挖,应留10cm进行人工清除。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应回填砂石料,以免影响基底质量。
19.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20.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的高护栏,并在护栏上悬挂安全警示标志,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
21.基坑开挖边坡应分析土质情况,留设相应坡度的边坡,严禁垂直留设边坡。
22.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应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定》(GB-6722-86)中相关条款办理。
第四章 人工挖孔桩施工的安全监理
1.开挖的土石方堆放距离不得离桩、槽2m以内,堆高不得超过1.5m。
2.从事挖孔桩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带病作业,需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方可上岗。
3. 施工前要根据桩的直径、桩深、地质情况及现场环境等进行混凝土护臂的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 孔口锁口应该牢固,高度应高出地面不小于30cm。
5. 孔内开挖人员的头顶应该设置护盖,吊具升降时,挖孔人员应该在护盖下面作业,相邻两桩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工作时,另一孔的作业人员应该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6. 孔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个,电动提升绞车必须有自动刹车装置,作业人员上下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绳及安全带。.
7. 位于陡坡地段时,上、下相邻孔之间应该设置有效、牢固的围挡设施。
8. 孔内随时排水,每挖1模,及时装模护壁,护壁水泥应加早强剂。
9. 井下施工采用36V低压安全照明灯。
10. 每天下井前,检查绞车架、绞车绳、钩、箢箕、提桶等,有无破损之处,检查井内有无有害气体及遇险后的安全应急措施,下井后检查井壁有无裂缝、位移和坍塌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必须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控,掌握各桩孔的安全状况,及时清除安全隐患,设置围栏和安全标志、警示灯、遇险紧急撤离设施。
12. 设立场内架空电缆线,配齐漏电保护设备及装置。所用电缆、电线配电设备由专业人员设置和安装,并全部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3. 暂停施工或已施工完毕的井口用结实的竹夹板封盖严密,并用6〞铁丝扎好,以防行人踏空坠入;或采用其他材料遮盖。
14. 严禁酒后下井,严禁带病下井作业。
15. 下井前应用新鲜风置换井下污风之后方可下井作业,当人工挖孔超过10m时,应该采用机械(鼓风机)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
16.人工挖孔的深度最大不得超过15m。
17. 需用炸药等火工材料进行爆破作业时,需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未对残误爆进行处理就进行施工。
第五章 钻孔桩施工的安全监理
1.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防护工作服和工作鞋。
2. 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设置安全标识标牌。
3. 护筒应牢固,有足够的刚度。安装时应高出地面30cm,要有齐全的孔口安全设施。
4. 所有电气和电力设施必须使用国标产品,电力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采取“一机一空开一触保”方式,动力线和照明线分开,动力线必须使用电缆线,采取穿管下埋或架空方式布线。不得使用花线。
5. 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6. 冲击钻孔,应选用起重能力较大的机具设备。所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并必须检查质量合格,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冲击过程中,钢丝绳的松弛度应掌握适宜。
7. 采用冲抓或冲击钻孔时,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处,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8. 采用正、反循环钻机及潜钻机时,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于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设,挪移钻机时,不得挤压电缆线和风水管路。
9. 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10. 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11. 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而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12.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森林防火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明火和乱扔烟头。
13.检修作业人员登高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并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14.在泥浆池周围必须设置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防护栏必须牢固。
15. 禁止在悬挂状态下维修桩锤。
第六章 混凝土浇筑施工的安全监理
1.用泵车浇捣混凝土时,指挥人员应与泵车驾驶员密切配合,当泵车送料管放下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管碰人,造成人员跌倒或跌落。
2.使用振动器前应仔细检查电源电压、漏电保护器的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中间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正常无异响。振动器移动时,不要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和拉断电线,造成人员伤亡。
3.操作人员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4.夜间施工时,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专职安全人员必须不间断检查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5.严禁酒后施工。
6.合理组织安排劳动力。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产生疲劳作业。
7.高空作业时应按高空作业要求配带好劳保用品。
第七章 支架及脚手架施工的安全监理
1.支架及脚手架搭设前,应严格对所用的钢管及扣件进行筛选,凡严重锈蚀、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能采用,钢管不得焊接,严重锈蚀,变形,裂缝的螺栓、螺帽、已损坏的扣件不得采用。
2.地基承载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要求。
3. 支架及脚手架必须严格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搭设。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与支保桩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行。
4. 支架的基础要可靠,构件紧密并加入纵、横向连接杆件,使支架成为整体,并按要求设置足够的斜向支撑以保持其稳定。
5. 支架在受荷后的变形,在安装前要做充分的估计和验算,并在安装支架时注意受荷后的变形,使就地浇筑的中板及顶板符合设计要求。
6. 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联,防止支架失稳。
7. 检查施工单位搭设支架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件。
8. 满堂支架应设登高设施,保证操作人员上下安全。
9. 检查操作层应满铺竹笆,不得留有空洞。必须留空洞者,应设围栏保护。
10. 检查满堂支架及脚手架的步距,应控制在2米内,必须高于2米者,应有技术保护措施。
11. 检查满堂支架及脚手架稳固情况,及斜杆(剪刀撑)的设置情况。
12. 支架及脚手架经验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 高空作业始终要系好安全带,材料和工具要堆放整齐,积雪和杂物要及时清除,有坡度的位置要加设防滑木条。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理措施,在高处作业安全监理一节中已有详叙,在此不再赘述。
14. 支架及脚手架拆除时,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继续施工。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除现场。
15.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拆除工艺要求和遵守安全纪律。
16. 拆除人员进入岗位后,应先行检查,加固松动部分,清除步层内遗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17. 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要求和防治条例进行,增派监护人员,配备灭火器材及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8. 拆除时应分层从上到下逐步拆除。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9. 不允许上、下两步同步拆除,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20.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21. 所有杆件和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至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至地面。
22. 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齐。
23. 一般情况下,夜间不进行拆除作业,如要实施,必须具备良好的照明。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得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
第八章 模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好安全带并应系牢。
2. 作业场地应搭设零时简易作业棚,修有防火通道,配置专门灭火器具,四周加设护栏,作业场内要严禁烟火。
3. 工作前应仔细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 下班前应将锯末、木屑和刨花等杂物清理干净,并运出场外妥善处理。
5. 主体结构模板的安装和拆除,事先必须有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6. 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时应使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组合钢模板装拆时,上下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拆、随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绳子和红白旗加以围住,暂停人员过往。
7. 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8.机械吊装时应有专人指挥,人工搬运绳索要有足够强度,支立时,应从底部先固定,然后再支立,防止滑动倾覆。
9. 模板下放距离地面1m时,工作人员方可接近。
10. 拆除模板时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拆除时,应采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拉紧,缓慢松下。
11. 在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或装上防护栏杆。
12. 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要有梯子,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工作。
13. 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并堆放整齐。
14. 拆除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模板在自重情况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15. 拆模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做脚手板。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探头板,以免踏空跌落。
第九章 钢筋绑扎施工安全监理
1. 施工场地应该满足作业要求,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作业前应对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 钢筋调直或者冷拉时,场地应该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要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3. 钢筋切断机作业时,应先进行减速运转,检查刃口是否松动,切长料时应有专人把扶,切短料时应用钳子或者管筒固定,不得因其直径小而集束切割。
4. 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其直径不得超过20mm,使锤人员、把扶人员和剪切人员要错位站立,防止切断的钢筋头伤人。
5. 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工作。
6. 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无障碍物、架空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7. 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站人板。
8. 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起吊。
9. 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要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10. 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将工具、钢箍、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11. 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施工人员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12. 钢筋骨架如需焊接,必须办理三级动火证,配备专职监护人员及灭火器材,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章 高处(空)作业的安全监理
1.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高处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其内容应包括:对施工人员上下通道的搭设技术,如搭设宽度、跳板铺设、扶手栏杆的高度、通道与地面的夹角、转弯处的小平台面积等都有具体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对高处作业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纪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逐级进行技术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需使用脚手架、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
4.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作体格检查,并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高处作业时,物料要堆放妥当,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确有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需要时,中间必须设隔离设施。
6.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7.因施工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8.检查高处作业所有临边及洞口防护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的临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栏杆高度不低于1.5米,下部设置高18厘米的踢脚板。
9. 安全绳打结或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现场进行指导。
10.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照明,楼梯、空洞等处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置红灯警示。
第十一章 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①现场勘察 ②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根据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负荷计算并确定导线截面 ④配电线路设计,选择架设方式、配线型号、规格、防护,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根据供电形式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 ⑤绘制电气线路走向平面图,内容应包括电线走向、电箱位置、变电站位置 ⑥选用标注电箱和电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 ⑦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护措施。
2.为保证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合理、经济、可靠、实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有上级技术部门电气专业工程师审核批复。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的临时用电专业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变压器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安装维修。
4.施工用电气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软导线。并不得随便乱拖乱拉电线。
5.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不得成束敷设。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6m。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6.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或接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用电设施对地电压在110伏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2)接地装置的接地极不得少于2根,入地深度不小于2m,并不得用螺纹钢作接地极。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
(3)在同一供电系统,零地保护不准混用,在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7.必须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同一根导线。
8.严禁擅自接用电源。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电气故障,应有两名电工负责排除故障。
9.安全电箱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以后应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及动作时间,对不符合参数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10.电气线路不得接近潮湿地面或接近热源。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或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11.电动机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线路。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固定在适当地方。
12.施工现场用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应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2.2m以上,如低于2.2m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
13.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脚手架带电。
14.临时建筑物、工棚内的照明线,应采取合格的绝缘导线并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穿越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保护管管端距临时建筑物或工棚内壁应小于2.5cm。
15.所有照明灯具应装配齐全,并根据具体情况装设防水、防尘或防爆的罩。如使用中发现残缺不全,应及时更换。
16.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17.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18.电动设备应先试运转,检验有无异常情况。电动设备启动后,应检视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后,方可正式使用。
19.当电气设备跳闸时,应通知维修人员仔细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故障原因未查明时严禁盲目合闸。
20.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如发现松动,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1.电气设备用的开关箱应保持清洁,电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件,并应加锁和由专人负责管理。
22.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如在施工现场存放,应有妥善的防雨雪和防潮等设施。
23.当保养或修理机械时,应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并挂上“机械修理、严禁合闸”警告牌。
24.运转中的电动机外壳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暂停工作,查明原因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25.所有电器设备应悬挂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牌。
第十二章 易燃易爆品等的安全监理
1.电气焊的弧花点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20m。
2.氧气瓶、乙炔瓶在工作时必须固定,防止被碰撞后跌倒发生意外。
3.乙炔瓶、氧气瓶均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连接处须用轧头固定。
4.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有油脂的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5.经常检查氧气瓶与气压表头处的螺纹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炬嘴和炬身有无阻塞现象。
6.装卸乙炔、氧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乙炔瓶不准平放。
7.各种气瓶要有明显标志,距离乙炔瓶需符合要求,并要具有防震胶圈和防爆、防晒措施。
8.各类易燃易爆品必须单独存放,危险品仓库应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立禁烟区。配备相应的消防应急器材。
9.用于爆破的火工材料如炸药、雷管应分开存放,并设专用仓库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用仓库应符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10.火工材料必须执行严格的领退料制度,当天领,当天用,未用完的必须退库,库房内做到账物相符,账物不相符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三章 防火安全监理
一、现场防火安全监理要点
1、现场各种易燃物品必须有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木材、包装纸必须尽快清走,洞口施工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30m外,隧道作业范围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办公室、工具室、休息室、班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木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旁进行火焊、火割等明火作业。
4、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不得露天存放,严禁在太阳底下爆晒,不得放置在洞内及硐室内。
5、采用易燃材料包装的设备在现场存放必须有防火措施(比如盖防火帆布)。
6、在高空进行火割、电焊作业时应垫防火布以防火星溅落引起火灾。
7、现场使用的油漆、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专用危险品仓库里,各种危险品应分开存放。
8、各洞口、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材料库、皮带运输机处均应设置有效的、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放置明显的标志,定期的进行检查、补充和更换。
二、仓库防火安全监理要点
1、库房的危险品应分类存放,存放量不宜过多,且应有专用库房。
2、仓库内设备包装用的易燃物应及时进行清理。
3、仓库电源线路应经常进行检查,下班时应断开总电源。
4、仓库区域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仓库内应禁止烟火。
5、仓库区应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摆放在明显、易取处。
6、仓库人员应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培训。
三、电气防火安全监理要点
(1)根据不同场合采用增安型、隔爆、充油、充砂、苯质、无火花等型号防爆电气。
(2)保持防火间隔,为防止电气产生火花或过热引起火灾,开关插销、熔断器、电热器具、照明及线路均按要求与易燃物隔开。
(3)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电气设备运行时,应保持各导电部分接触良好,活动触头表面要光滑并保持足够接触压力。
(4)保持电气设备电压、电流、温压不超过允许值,电气设备与线路绝缘良好并防止腐蚀,对电气设备经常进行清扫。
(5)保持通风良好,接地可靠。
(6)消除静电危险。
第十四章 施工机械安全监理
5.操作人员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操作证件不符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机械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6.工作之前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检修程序对机械进行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填写好工作履历表。
7.驾驶室或操作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严禁机械带故障操作或超负荷运作。
8.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要合理选点,停放有序,操作员要关好驾驶室(操作室)门窗,夜间由专人负责看管。
重点设备安全监理要点:
1. 井字架搭设安全监理要点
①吊盘超高限位、停靠装置灵敏可靠;
②卷扬机应固定牢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
③缆风绳应按规定设置;
④钢丝绳断丝不超标、不拖地、过路应设保护;
⑤卸料平台防护可靠、铺板严密;
⑥吊盘设安全门、二侧档板牢固。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包小眼安全网;
⑦传动系统绳筒上的钢丝不少于三圈;
⑧架体应设避雷装置。
(以上内容要有上级单位验收证明)
2.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理要点
①每台塔机装拆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②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③塔式起重机施工时的人员配备,应确保驾驶员1名,上指挥1名,下指挥1名;
④力矩器灵敏、可靠;重量器灵敏、可靠;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
(以上内容要有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证明)
3.小型施工机具安全监理要点
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电焊机对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其它机械(如挖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推土机、吊车)安全监理要点:
要检查是否有特种操作上岗证书;
其回转半径范围严禁站人,起动前要对前后左右进行仔细检查,确保无人、机、物之后方可起动设备。
必须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
需经常检查其回转限位器,刹车是否灵敏、可靠。
5.架桥机的安全监理要点
架桥机操作人员由经过一定培训,了解架桥机的机械构造、性能和熟悉架梁工法和过孔工法的人员操作。
架桥机纵向运行轨道两侧规定高度要求对应水平,保持平稳。前、中、后支腿各横向运行轨道要求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三条轨道必须平行。
斜交桥梁混凝土梁安装时,架桥机前、中、后支腿行走轮位置,左右轮要前后错开,其间距可根据斜交角度计算,以便支腿轮可在同一横向轨道上运行(具体事宜请与制造单位联系)。
架桥机纵向移动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要求一次到位,不允许中途停顿。
架桥机天车携带混凝土梁纵向运行时,前支腿部位要求用手拉葫芦(5t)与横移轨道拉紧固定,加强稳定性。
安装桥梁有上下纵坡时,架桥机纵向移位要有防止滑行措施。例如:采用三角铁块在轮子前后作防护,特别中腿距梁端很近,移位时要注意控制。
架桥机拼装后一定要进行吊重试吊运行,也可用混凝土梁试吊后,架桥机再运行到位开始安装作业。
架桥机安装作业时,要经常注意安全检查,每安装一孔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停止工作并及时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不允许机械电气带故障工作。
安装作业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得斜吊提升作业。
连接销子加工材质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不得用低钢号加工代替。
五级风以上严禁作业,必须用索具稳固架桥机和起吊天车,架桥机停止工作时要切断电源,以防发生意外。
架桥机纵向就位必须严格控制位置尺寸,确保混凝土预制梁安装顺利就位。
由于架桥机属桥梁安装大型专用设备,架桥机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操作人员、专职电工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基本条件如下:
指挥员1名:熟悉桥梁结构及起重工作的基本要求。首先熟悉架桥机的结构、拼装程序、操作方法和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熟悉指挥信号,责任心强;
电工一名:能看懂架桥机电路图并能按图接线,能在工作中迅速排除故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反应敏捷者担任和负责架桥机的操作;
液压工1名:熟悉液压系统的基本知识和使用及维修技能,能正确操作和排除有关故障;
起重工3名:具有多年从事起重工作的经历,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力学知识,熟悉起重机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辅助工3名: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身强力壮,能吃苦耐劳,肯钻研业务的青年,并作为培养的对象使用。
悬臂纵移时,上部两天车必须后退,前天车退至后支腿处;后天车退至后支腿和后顶高支腿中间。
中顶高支腿顶高时,前天车必须退至前支腿处;后天车必须退至后支腿处。
前支腿或后顶高支腿顶高时,两天车必须退至中腿附近。
前支腿顶高就位后,必须采用专用夹具将顶高行程段锁紧,以免千斤顶长时间受力。
液压系统
a属于同一液压缸上的两个球型截止阀,必须同时关闭或同时打开,切不可只打开期中一个而关闭另一个,否则将会造成事故甚至使软管爆裂或液压缸损坏;
b、根据前、中、后三个支腿和吊梁千斤顶的不同工况来确定溢流阀的整定值,但最大不得超过31MPa。整定后即用螺帽锁紧,并不可任意改动整定压力,过小则工作中经常溢流,造成油温升高甚至不能工作;整定压力过大则不能起保险作用,使元件损坏。具体整定数值由现场技术人员确定;
c、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机冷却,当油温低于0℃应考虑更换低温液压油;
d、各部元件、管路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由经过训练的专职技术人员检查修理,操作人员不可擅自拆卸;
架桥机必须设置避雷装置,由使用单位自行解决。
架桥机大车行走方梁的承载能力应满足有关要求,两自由端必须设置挡铁。大车行走箱处配备有专用工具(楔铁)和警示牌,若由于机械、电气或误操作引起大车行走失控时,将楔铁塞入行走轮于轨道之间,使架桥机不能继续滑移。
在架桥机纵移或横移轨道两端,必须设置挡铁,以保证架桥机的移位安全。
架桥机工作前,应调整前、中和后支腿高度,使架桥机主梁纵向坡度<1.5%。
架桥机纵向行走轨道的铺设纵坡<3%,不满足时应调整至此要求。
架桥机在下坡工作状态下,纵行轨道的纵坡>1%~3%时,必须用卷扬机将架桥机牵引保护,以防止溜车下滑。
操作架桥机时,应合理掌握控制按钮,除两手外,不允许身体其它部位接触控制面板,吊装过程使用控制按钮操作,不可利用安全装置来停车。另外,操作人员不能离开控制柜,以防突然情况发生,不能采取紧急措施。
架桥机在吊运箱梁过程中,如遇到起升机构制动突然失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发出信号,通知附近人员离开,并迅速按动控制按钮反复起落箱梁,并开动小车选择安全地点,把箱梁放下,不应任其自由下落,随后再进行检修,决不可在吊运过程中进行检修。
架桥机在吊运箱梁时,如遇停电或电气故障,箱梁无法放下时,操作人员应马上紧急通知下面人员立即疏散,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地面人员应立即将危险区域用绳子围起来,并警戒,任何人不得通过,然后请检修人员检修。操作人员要做到八不吊:
a、 指挥信号有误或不明确
b、 超负荷
c、 箱梁有人
d、 安全装置不灵
e、 能见度低
f、 起重钢丝绳滑槽
g、 箱梁被挂住
h、 箱梁紧固不牢
第十五章 路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理
路基工程施工中,各单位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做到文明施工,参加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一、土方工程开挖
1.对高切方地段的开挖,按设计要求和操作过程应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开挖台阶,边坡达到一致,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形成神仙土,施工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作业。
2.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滑坡,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塌,泥沼地段施工,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人、机下陷,挖出的废土应堆放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
4.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爆破安全规程》执行。在施工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施工人员戴好安全帽,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到工地施工,放炮时要有专人把守,疏散周边人员离开,设立安全标志。
5. 开挖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横向2m、纵向3m的安全距离。
6. 严禁在开挖与装运作业面上双重作业。
7. 严禁在弃土、危石下方作业。
8. 严禁在滑坡地段进行全面拉槽开挖。
9. 严禁在运土车上乘人。
10. 挖掘机铲斗严禁从驾驶室上方越过。
11. 机械下坡严禁空挡滑行。
二、路基填筑
1.路基填筑时,首先对运输车辆、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土机等机具进行一次检修和保养。
2.对机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文明、讲礼貌”,施工路段人多车杂,严禁酒后开车,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3.在施工路段弯道,陡坡处设立安全标志牌。
三、防护工程及小型结构物
1. 边坡防护施工时,脚手架要足够牢固。
2. 砌石工程必须是自下而上砌筑,片石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改小。
3. 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4. 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得允许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在上部砌筑,下部勾缝。
5.防护工程和小型结构物的施工用电,应按电力部门的要求,进行用电,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保持三箱平衡。
6. 移动式电器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保持电线完好性,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7. 施工用电安装过程中,要持有技术等级证书的电工人员安装电线和闸刀开关,不能随意乱接乱拉,按有关部门的规范操作。
8. 对以上交通安全、用电安全、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止失窃都要做到有专人负责管理,这些安全生产规定,对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和建设质量都是必不可少的。
第十六章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监理
一、钻孔灌注桩基础
1.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在河流上施工时必须保证地基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来支撑钻机和人员的施工。
2.钻机使用的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设,挪移钻机时不得挤压电缆及水管。
3.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4.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5.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遮罩。
二、现浇墩台施工
1.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墩高在10m 以上时,应围设安全网。
2.施工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不得身倚栏杆,严禁其它机械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三、梁板预制
1.检查预制场地的施工用水、用电等是否规范。
2.检查主要机械:搅拌站的地基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操作台外有无设护栏,搅拌站的电器设备和线路是否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部分是否有防护装置,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试运转,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审查施工单位的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及设计
⑴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⑵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⑶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器设备的类型是否正确;
⑷ 电器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⑸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设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同时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得低于30秒毫安)配电箱必须上锁,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⑹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四、预制构件运输
1.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应保证其稳定性,避免梁板的脱落发生危险;
2. 运输超宽、超高、超长构件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制定线路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下坡时用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工拖拉轮木块跟随前进,当坡度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3. 轨道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支撑制动器要进行检查,运输时有专人指挥,要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伤的稳定性及注意轨道平车在运输中的变形。
4. 装卸车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时车辆刹闸。
五、预制构件的安装
1. 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应预制安装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大的项目应组织培训。
2. 吊车起重安装梁板等构件时,检查是否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①起重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起重吊装的工人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
②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③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规范的要求,起重吊装设备支撑的场地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避免倾覆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章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总则
1.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为保障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特制定隧道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2.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本单位隧道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3.承包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监理工程师一定要熟悉和掌握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跟踪现场勤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承包单位及相关部门提出,迅速整改,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一般规定
1.施工场地应做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做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的记录薄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三、开挖\凿孔及爆破
1.开挖及凿孔
①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侧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② 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③ 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④ 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⑤ 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⑥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⑦ 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⑧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⑨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⑩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2.爆破
⑴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⑵ 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
⑶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⑷ 爆破作业时,应该设置爆破安全警戒线,张贴安民告示,放置警戒牌,设立固定和流动警戒哨。
⑸ 爆破开挖面准备装药时,除爆破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必须提前撤离现场,爆破开始前,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深孔(3~5m)时,不少于500m;
⑹ 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⑺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⑻ 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不得使用无合格产品检验的爆破器材。
⑼ 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⑽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⑾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⑿ 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m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⒀ 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⒁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撤至安全地点。
⒂ 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⒃ 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的人员通行。
四、洞内运输
1.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2.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3.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4.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5.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6.装碴
(1)人工装碴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渣时,应有联系信号,装满时应发出信号并及时检查好漏沙口。接砂时,漏斗下方不得有人通过。
(2)人工卸碴,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禁站在斗车内扒碴
(3)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7.洞内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在牵引车及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 km/h,在牵引车时15 km/h,会车时10 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碴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8.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名用爆炸物品管理条列》。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的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五、支护
1.隧道各部(包括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在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护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 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
6. 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通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 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
8. 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 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10.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六、衬砌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5.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8.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9.衬砌用的石料及切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平行的位置。
10.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小时后方能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11.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用运转,管路连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12.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3.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七、通风及防尘
1.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3)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以上。
(4)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 mg/m3以下。
(5)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 mg/m3。
(6)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 mg/m3。
(7)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 mg/m3。
(8)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3.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 m3。
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进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5.施工时宜采用温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6.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碴前应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3)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7.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1。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八、照明、排水及防火
1.照明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
①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②成洞地段为110~220V;
③手提作业灯为12~36V。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6)隧道内应有紧急备用电源或设置应急灯。
2.排水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2)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底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止涌水提供依据。
(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3.防火
(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几点铜室、料库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 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3)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第十八章 其它工作的安全监理
1.安全设施及装置、施工机具、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等措施要求。如脚手架的负荷验算、安全装置灵敏度的试验、安全带的拉力试验等,都要认真进行。
2.施工现场中的洞口及坑、沟、漏斗等处的防护措施,特别是在开挖后基坑及高空脚手架的周边,应有具体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3.有关防火、防爆措施。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有上岗证。
5.季节施工安全措施及防灾措施,如防洪排渍、防雷击、防滑、防冻等。特别要有防洪预案。
6.对各施工环节中的不安全因素、隐患要有预测和处理措施。有条件的可采用安全系统工程中的预测、综合评价和辨识方法进行事故预测,如采用鱼刺图、故障树图等方法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预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对策表,控制事故发生。
7.要制定适合工程特点的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及规章制度(可参照国家有关规程的条款、要求制定)。
8.其他安全要求。如对机械设备操作,特殊工种作业,劳动组合,防火,人员进出,工段和班组的班前教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承包过程中的奖惩制度,交制度,安全联保制度等,还应遵照国家及本企业的规定,制定适合本工程的实施细则。
第十九章 施工重大危险源控制策划表
| 序号 | 危险源 | 施工阶段 | 引起伤害 | 预防措施要求 | 检查要点 |
| 1 | 施工用电 | 全部施工 过程 | 触电 | 1.临时用电方案 2.电工持证上岗 3.使用标准合格电箱 4.定期检查、检测 5.接地完好 6.实行三相五线制 7.规范用电行为 8.用电器具先验收后使用 9.使用合格的电线 | 1.电箱接地及定期检查、检测 记录 2.是否有四芯电缆 3.接地检查 4.检查用电方法 5.电工是否持证上岗 |
| 2 | 动火作业 | 1.钢筋焊接 2.型钢焊接 | 火灾 | 1.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2.焊工持证上岗 3.严守“十不烧”纪律 4.消防器材的配制 5.监护人及措施 | 1.手续是否完备 2.消防器材是否满足需要 3.监护人及监护措施是否到位 4.检查用电方法 |
| 3 | 地下管线 | 基坑施工 | 管线损坏 | 1.管线监测 2.管线沉降情况 3.应急处理预案 | 1.管线检测数据 2.管线监护绿卡 3.防范措施 |
| 4 | 深基坑 施工 | 1.土石方开挖 2.桩基础施工 3.主体结构施工 4.出入口及风道施工 |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 1.施工方案编制的针对性 2.土方开挖须服从钢支撑施工 3.基坑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时空效应 4.基坑开挖前的降水情况 5.零星物件的旋转安全性 6.上下交叉作业要有隔离措施 7.基坑周边要有挡水墙防止地表水进入基坑 8.基坑开挖时的排水措施 | 1.施工是否按方案进行 2.钢支撑安装的及时性 3.放坡是否符合要求 4.降水记录 5.脚手架、支架的稳固性 6.排水设备的完好情况 |
| 5 | 脚手架 | 主体结构 施工 | 高处坠落 | 1.脚手架模板支架必须要有方案 2.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实施过程中的监护 5.验收合格挂牌使用 | 1.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2.所用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验收后是否挂牌 5.人员上下通道是否安全 |
| 6 | 洞口临边 | 1.基坑和桩基础施工 2.主体结构施工 3.出入口施工 | 高处坠落 | 1.基坑、人工挖孔桩周边的防护栏杆 2.主体结构中各种预留洞口的围护及加盖 3.人员上下扶梯的扶手栏杆 | 1.施工方案中应对防护栏杆的具体要求 2.施工过程的及时性及各类防护措施的可靠性 |
| 7 | 模板支撑系统 | 1.主体结构 2.出入口施工 | 高处坠落 | 1.施工方案的编制 2.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3.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4.支架搭设的稳固情况 5.拆模手续 | 1.方案的合理性和针对性 2.技术交底记录 3.操作人员持证情况 4.支架是否符合有关规范 5.验收后是否挂牌 6.拆模手续是否完备 |
| 8 | 大型机械 | 1.基坑开挖 2.主体结构施工 | 高处坠落 | 1.吊装方案编制 2.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 3.作业区的管理 4.作业时指挥 | 1.吊装检查 2.对外电保护 3.作业区警戒 4.指挥位置及信号 |
| 9 | 中小型机械 | 1.基坑开挖 2.主体结构施工 | 触电、机械伤害 | 1.设备完好 2.防护装置 3.接地保护 4.操作规程 5.使用过程控制 | 1.报审验收手续 2.合格后挂牌 3.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接地装置完好 5.防护装置完好情况 |
| 10 | 危险品 | 全部施工过程 | 1.火灾 2.中毒 3.爆炸 4.失窃 | 1.危险品库应单独设置 2.危险品库各类危险品不能混放 3.有足够的消防等防护设施、设备 4.设置醒目的标志、制度上墙 5.使用中的措施 6.火工材料账物相符 | 1.仓库位置 2.危险品库的距离 3.危险品分类情况 4.防护措施 5.警示标志 6.消防器材的有效期 7.使用中措施的落实情况 8.查火工材料账物是否相符 |
| 11 | 预制梁架设 | 移动及架设过程 | 1.高处坠 落 2.倾倒 | 1.编制吊运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 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架桥机及龙门吊操作规程 5.作业时的指挥 6.移动过程控制 | 1.查是否有交底记录 2.查是否有经审批的吊运方案 3.查操作人员上岗证书 4.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5.查指挥位置及信号 6.查架桥机及龙门吊性能是否良好 7.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现象 8.查支撑是否良好 |
| 12 | 高空(边坡)作业 | 1.路基边坡 2.桥梁上部结构施工 | 高处坠落 | 1.编制施工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 3.专职安全人员看护 4.配备劳保用品 5.体检 | 1.查是否有施工方案 2.查是否进行技术交底 3.查是否有专职安全人员看护 4.查是否配带劳保用品并正确使用 5.查是否有医院证明其体质良好记录 |
| 13 | 隧道施工 | 施工 全过程 | 1.松石伤 人 2.瓦斯爆 炸 3.中毒 4.残误炮 爆炸 5.突泥、 涌水 6.坍塌 7.冒顶、片邦、岩爆 | 1.编制施工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 3.坚持“三班检查制度” 4.专用器材测试是否含有瓦斯及其它毒气体 5.当班及进班进行残误炮处理制度 6.实施超长地质预报及加强监控量测信息反馈 7.及时调整支护参数、加强支护 8.按规定敲邦、处理危石及岩爆 | 1.查是否有施工方案 2.查是否有技术交底记录 3.查是否有安全教育记录 4.查是否进行了三班检查 5.查是否用专用器材对洞口内空气进行测试 6.查是否坚决执行了残误炮检查制度 7.检查地质预报情况 8.检查敲邦、清理危石及岩爆 的措施落实情况 9.检查突泥、涌水、坍塌的紧急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