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吉林省加油站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各有关评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30号)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吉林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通过标准化达标评审,要立即将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情况报当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并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方可重新申请标准化达标评审。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吉林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标准(试行)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特编制《吉林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指导企业和评审机构按照安全标准,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考核标准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境内加油站(不适用加气站)。
三、编制说明
(一)本评审标准是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及《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07),针对加油站的组织结构以及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特殊性,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和标准。
(二)本标准共分10个A级要素和50个B级要素。
(三)评审计分方法
1.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个A级要素的评审得分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系数(见附件),然后加和得到评审得分。评审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总分值;
i—权重系数;
i—各A级要素得分值;
n—A级要素的个数。
2.当企业不涉及相关B级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A级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A级要素实得分值;
—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3.每个B级要素分值扣完为止。
4.评审得分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评审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5.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以上,经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
(四)B级要素以下未确定分值的条款,在此项B级要素的总分中扣分。
(五)本标准评分办法中,每项的扣分值最大为该项的设定分值。
(六)本标准中如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为准。
(七)本标准中的条文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在企业管理中的具体体现,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有变化,有关各方应探讨采用新的标准的可能性。
(八)本标准的解释权为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 A级要素 | B级要素 | 标准化要求 | 加油站达标标准 | 评审方法 | 评审标准 | |
| 否决项 | 扣分项 | |||||
| 1 法律、法规和标准 (100分) |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 (50分) | 1.加油站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 查文件: 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制度; 2.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 3.定期更新记录。 |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1.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 3.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4.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
| 2.加油站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 查文件: 1.文件发放记录; 2.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询问: 相关方是否接收到企业传达的相关信息。 | 未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向相关方进行传达,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50分) | 加油站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 1.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 查文件: 1.符合性评价记录; 2.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1.未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扣5分; 2.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一项扣2分; 3.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的,一项扣2分;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实,一项扣2分。 | |
| 2 机构和职责 (100分) | 2.1 方针目标 (20分) | 1.加油站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 查文件: 安全生产方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1.安全生产目标不满足标准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2.加油站应与员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 1.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定期考核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 查文件: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与奖惩记录。 | 未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1.每缺一个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扣2分; 2.未定期考核,扣4分; | ||
| 2.2 负责人 (20分) | 1.加油站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 1.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 查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 询问: 有关人员谁是第一责任人 | 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不符合规定,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有关人员不清楚谁是第一责任人,1人次扣1分。 | |
| 2.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 | 1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 查文件: 1.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 |||
| 二级加油站应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 | 查文件: 安全文化体系有关文件。 询问: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安全文化内容掌握情况。 | 二级企业 未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
| 3.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 | 安全承诺的内容应明确、公开、文件化; | 查文件: 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 主要负责人未作出安全承诺,扣10分; | |||
| 4.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 查文件: 查会议记录; | 1.主要负责人未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或听取汇报,扣10分; 2.未形成会议记录,扣2分; 3.安全生产问题未及时解决,一项不符合扣2分。 | |||
| 2.3 职责 (30分) | 1.加油站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 明确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包括: (1)、加油站长安全责任制,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 (3)、班长(计量卸油员)责任制; (4)、加油员安全责任制; (5)、开票收款员安全责任制 | 查文件: 查看安全生产责任制。 询问: 1.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职责, 2.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各自的职责是否清楚。 |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1.未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每缺一岗位扣5分; 2、从业人员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1人次扣2分。 | |
| 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对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机制; 2.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 查文件: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2.考核、奖惩记录。 |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未按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一项不符合扣2分。 | ||
| 二级加油站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并能够持续改进。 | 查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 | 不符合,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
| 2.4 组织机构 (20分) | 加油站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查文件: 1.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文件。 | 未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一项扣5分; | |
| 2.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10分) | 1.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台帐。 |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及地方规定标准提取,并建立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 查看有关生产费用台帐。 | 未按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 2.加油站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体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 查文件: 加油站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凭证。 | 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扣5分;每漏缴工伤保险费1人次扣1分。 | |||
| 3风险管理 (100分) | 3.1 范围与评价方法 (10分) | 1.加油站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 1.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 2.明确有关人员在开展风险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 查文件: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有关人员的职责与任务。 | 1.未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或未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 2. 加油站应明确风险评价的范围。 | 应重点但不局限于对以下场所、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等进行风险评价: 加油过程; 卸油过程; 检维修; 储油罐; 加油机等。 | 查文件: 1.风险评价记录; 2.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 风险评价范围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 | |||
| 3.加油站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先危险性分析(PHA)等方法。 | 1.可选用JHA法对作业活动、SCL法对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2选用其他方法对相关方面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 查文件: 1.风险管理制度; 2.风险评价记录; 3.选用的风险评价方法。 | 未规定选用何种风险评价方法,扣2分; | |||
| 3.2 风险评价 (20分) | 加油站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 1.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2.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 | 查文件: 1.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 2.风险评价记录。 | 未按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不全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 |
| 3.3 风险控制 (10分) | 加油站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 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建立重大风险清单; 2.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优先顺序,制定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3.风险控制措施符合标准要求。 | 查文件: 1.重大风险清单; 2.风险控制措施; 3.风险评价记录,风险评价报告。 现场检查: 重大风险控制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 未将重大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扣10分(B级否决项)。 | 1.未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扣1分; 2.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一项扣1分。 | |
| 3.4 隐患排查与治理(30分) | 加油站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 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2.对查出的每个隐患都下达隐患治理通知,明确责任人、治理时限; 3按期完成隐患治理。 | 查文件: 1.隐患治理制度; 2.隐患治理台账。 | 1.未建立隐患治理台账,扣5分; 2.未向相关部门下达隐患治理通知, 一项扣2分; 3.通知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4.隐患项目未按期治理,一项扣5分。 | ||
| 3.5 变更 (10分) | 加油站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 | 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及要求。 | 查文件: 1.变更管理制度; 2.变更管理记录。 现场检查: 查看变更实施现场。 | 1. 未履行变更程序,一项扣2分; 2.变更实施现场一项不符合,扣2分。 | ||
| 3.6风险信息更新 (10分) | 加油站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 非常规活动及危险性作业实施前,应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排查隐患。 | 查文件: 1.风险评价记录或报告; 2.作业许可证。 | 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一项扣2分;识别不充分,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 3.7 供应商 (10分) | 加油站应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 | 1.建立供应商名录、档案。 | 查文件: 1.供应商管理制度; 2.合格供应商名录、档案。 | 1.未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一项扣2分; 2. 未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档案,一项扣2分。 | ||
| (100分) |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0分) | 加油站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5)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6)安全培训教育; (7)风险评价; (8)隐患排查治理; (9)变更管理; (10)事故管理; (11)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 (12)消防管理; (13)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等; (14)检维修管理; (15)承包商管理; (16)供应商管理; (17)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18)应急救援管理; (19)安全检查管理; (20)自评。 | 1.通过识别和评估,将适用于本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定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并严格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应符合标准要求。 | 查文件: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询问: 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了解、掌握情况。 | 1.未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或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未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之一,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变更管理、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 1.未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有关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缺少相关内容的管理制度,一项扣2分; 4.现场发现有未执行和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现象,按相关要素评审标准扣分,没有评审标准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 |
| 4.2操作规程 (40分) | 加油站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 1.以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为依据,编制岗位操作规程; 2.发放到相关岗位。 | 查文件: 1.岗位操作规程; 2.文件发放记录。 现场检查: 抽查岗位是否有有效的岗位操作规程。 | 有岗位未编制操作规程,或岗位无法提供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操作规程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 4.3修订 (20分) | 加油站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 | 1.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至少每3年评审和修订一次; 3.在发生有关情况时,应及时评审、修订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 | 查文件: 1.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评审和修订记录。 | 1.未规定评审和修订时机和频次,扣3分; 2.未按规定评审和修订扣3分,漏评审一项制度扣1分。 | ||
| 5培训教育 (100分) | 5.1培训教育管理 (20分) | 1.加油站应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 1.制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2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实施。 | 查文件: 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计划; 2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 1.未制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扣1分; 2.未按照计划要求实施培训,1次不符合扣1分。 | |
| 2.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 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 查文件: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 1.未建立档案,扣5分;每少1人档案,扣1分; 2.培训教育档案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一项扣1分。 | |||
| 3.加油站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 加油站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 | 查文件: 培训教育效果评价记录。 | 1.未进行教育效果评价,扣3分; 2.未制定改进措施并改进,扣2分。 | |||
| 5.2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10分) | 加油站对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要求应文件化,做到明确具体。 | 查文件: 1.载明企业从业人员岗位标准的文件。 | 1.从业人员岗位标准不明确,一项扣1分; 2.上岗的从业人员未满足岗位标准要求,1人次扣2分。 | |||
| 5.3管理人员培训 (20分) | 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 查文件: 安全资格证书及培训档案。 |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证书失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每年进行再培训,1人次不符合扣5分。 | |
| 5.4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30分) | 1.加油站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规定学时。 | 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 3.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 查文件: 培训教育记录、档案。 现场检查: 从业人员上岗证。 | 未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岗,1人次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1.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再培训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学时,1人次扣2分; 2.未持上岗证上岗,1人次扣2分。 | |
| 5.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10分) | 1.加油站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查文件: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 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2分。 | ||
| 2.加油站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 1.对承包商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 查文件: 1.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询问: 外来施工单位接受企业培训教育情况。 | 1.未对承包商的所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2分;培训教育内容不符合有关要求,扣2分; 2.未建立承包商的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1人次扣1分。 | |||
| 5.6日常安全教育 (10分) | 1.加油站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 | 1.应明确基本功训练项目、内容和要求; 2.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 查文件: 1.安全活动计划; 2.安全活动记录。 | 未按计划开展安全活动,缺1次扣1分。 | ||
| 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记录。 | 1.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2.班组安全活动有记录。 | 查文件: 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 1.班组安全活动频次、时间或内容不符合计划或规定要求,一项扣1分; 2.加油站负责人、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活动并签字,1人次扣1分。 | |||
|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100分) | 6.1生产设施建设 (10分) | 1.加油站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查文件: 生产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资料、施工记录、试生产方案、竣工验收文件等。 现场检查: 查看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 | 未按监管总局令第45号令要求进行设计审查、安全条件论证和竣工验收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
| 2. 加油站应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规范管理。 |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总局有关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规范管理; 2.建设项目建成试生产前,加油站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 | 查文件: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专篇”、“职业卫生专篇”)及批复等资料;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资料;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资料(安全设施检验检测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等)。 | 建设项目各阶段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审批手续不全,一项扣3分。 | |||
| 3. 加油站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 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 | 查文件: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 | 使用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规定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未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扣2分。 | ||
| 6.2站房与设施管理 (10分) | 1.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2. 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3. 加油站内不应建地下和半地下室。 4. 加油机不得设在室内。 5. 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GB50156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6. 加油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GB50156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7. 站区内不应设置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设施。站区内严禁修车。 8. 站区内不应设置洗车服务。 9.站区内严禁吸烟,不得使用移动通信工具。易燃、易爆区域内,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摄相拍照。 10.站区内搬运金属容器时,严禁在地上抛掷或拖拉,在容器可能碰撞部位应覆盖不发生火花的材料。 11.加油站之污油布存放桶应为金属制,并定期清理。 12.加油站地面油渍必须立即清理,以防滑倒或引起火灾。 13.不可使用汽油作清洁工作。 14.站区内使用梯子进行作业时,必须有人守护,防止被车辆撞击。 15.作业人员应熟悉掌握灭火器操作,熟悉消防器材位置,以备紧急时能立刻处理。 16.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17.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米。(2)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18.加油岛应符合下列规定: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19.加油站罩棚高度不得低于4.5米,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得小于2m。 20.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当油罐设在行车道下面时,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21.油罐的各接合管,应设在油罐的顶部,其中出油接合管宜设在人孔盖上。 22.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量油帽下部的接合管宜向下伸至罐内距罐底0.2m处。 23.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罐车上的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应装设手动阀门。 2)密闭卸道的各操作接口处,应设快速接头及闷盖。宜在站内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前设手动阀门。 3)加油站内的卸道接口、油气回收管道接口宜设在地面以上。 4)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24.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应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连通软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25.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应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当油品管道与管沟、电线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 26.油罐通气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2)管口应高出地面4m及以上。 3)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 4)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2m。 5)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6)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7)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通气管管口尚应安装机械呼吸阀。 27.加油站内的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8. 当罩棚顶棚的承重构件为钢结构时,其耐火极限可为0.25h,顶棚其他部分不得采用燃烧体建造。 29.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的地坪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 30. 燃烧锅炉房、燃煤厨房与站房合建时,应单独设对外出入口,与站房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 31. 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操作井、排水井应采取防渗漏和防火花发生的措施。 32.加油站可种植草坪、设置花坛,但不得种植植油性植物。 |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07)的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 现场检查: 站区建筑、工艺设备、设施的情况。 | 第一条至第七条;第二十六条第六款及第二十七条,一条不符合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汽油与柴油的通气管未分开设置的,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其他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 6.3安全防火距离 (25分) | 1.一、二、三级站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少于50米; 2. 埋地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距离:一级站不得少于30米,二级站不得少于25米,三级站不得不于18米;一、二、三级站的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距离不得少于18米。 3. 埋地油罐与一类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一级站不得少于25米,二级站不得少于20米,三级站不得少于16米;一、二、三级站的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与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少于16米。 4. 埋地油罐与二类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一级站不得少于20米,二级站不得少于16米,三级站不得少于12米;一、二、三级站的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与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少于12米。 5. 埋地油罐与三类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一级站不得少于16米,二级站不得少于12米,三级站不得少于10米;一、二、三级站的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与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 6. 埋地油罐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距离:一级站不得少于25米,二级站不得少于22米,三级站不得少于18米;一、二、三级站的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距离不得少于18米。 7. 一、二、三级站的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与铁路的防火距离不得少于22米。 8. 埋地油罐与快速路、主干路的防火距离:一级站不得少于10米,二级站不得少于8米,三级站不得少于8米;一、二、三级站的通气管管口与快速路、主干路的防火距离不得少于8米;一、二、三级站的加油机与快速路、主干路的防火距离不得少于6米。 9. 埋地油罐与次干路、支路的防火距离:一级站不得少于8米,二级站不得少于6米,三级站不得少于6米;一、二、三级站的通气管管口与次干路、支路的防火距离不得少于6米;一、二、三级站的加油机与次干路、支路的防火距离不得少于5米。 10. 埋地油罐与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的防火距离:一级站,架空通信线不应跨越加油站,且距离不应小于1倍杆高;二级站,距离不应小于1倍杆高;三级站,不应小于5米;一、二、三级站的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与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米; 11. 一、二、三级站的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与一般架空通信线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米; 12.埋地油罐与架空电力线路的防火距离:一级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应小于1.5倍杆高;二级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应小于1倍杆高;三级站,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应小于5米;一、二、三级站的通气管管口、加油机与架空电力线路的防火距离:不应跨越加油站,且不应小于5米。 1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防火距离可减少30%。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防火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防火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与架空通信线和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不得折减。 14. 按原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 50156-92建设的加油站在改造时,若经增加油气回收系统,其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则加油站的汽油罐应加装防爆装置。防爆装置如采用阻隔防爆装置,阻隔防爆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 3001执行。 15.汽、柴油埋地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0.5米。 16.密闭卸油点与通气管管口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3米。 17.站房与汽、柴油埋地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4米。 18.站房与通气管管口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4米。 19.站房与密闭卸油点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5米。 20.站房与加油机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5米。 21.埋地油罐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5米。22.通气管管口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7米。 23.密闭卸油点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7米。 24.加油机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8米。 25.站房与其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6米。 26.埋地油罐与燃煤锅炉房、燃煤厨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18.5米。 27.通气管管口与燃煤锅炉房、燃煤厨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18.5米。 28.密闭卸油点与燃煤锅炉房、燃煤厨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15米。 29.加油机与燃煤锅炉房、燃煤厨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15米。 30.其他建构筑物与燃煤锅炉房、燃煤厨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6米。 31.埋地油罐与燃气(油)热水炉间、燃气厨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8米。 32.通气管管口与燃气(油)热水炉间、燃气厨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8米。 33.密闭卸油点与燃气(油)热水炉间、燃气厨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8米。 34.加油机与燃气(油)热水炉间、燃气厨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8米。 35.其他建构筑物与燃气(油)热水炉间、燃气厨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5米。 36.埋地油罐与变配电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5米。 37.通气管管口与变配电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5米。 38.密闭卸油点与变配电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6米。 39.加油机与变配电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6米。 40.燃煤锅炉房、燃煤厨房与变配电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5米。 41.燃气(油)热水炉间、燃气厨房与变配电间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5米。 42.通气管管口与站内道路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3米。 43.埋地油罐与站区围墙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3米。 44.通气管管口与站区围墙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3米。 |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 现场检查:各种安全防火距离情况及汽油、柴油通气管设置情况。 | 安全距离一项不符合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
| 6.4消防设施 (10分) | 1. 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2. 地上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地下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3.泵、压缩机操作间(棚)按建筑面积每50㎡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少于2只。 4.一、二级加油站备灭火毯5块、沙子2立方米;三级加油站备灭火毯2块、沙子2立方米, |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进行设置。 | 现场检查: 各种消防设施管理情况。 | 一项不符合扣2分。 | ||
| 6.5防雷、防静电设施 (15分) | 1. 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2. 加油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3. 埋地油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4. 加油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5.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6.加油站的汽油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雷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7.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油品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8.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9.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10.所有防静电设备、测试仪表及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11.经常检查加油胶管上的金属屏蔽线和机体之间的静电连接。 |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进行管理。 | 现场检查: 各种防雷、防静电设施情况。 | 一项不符合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
| 6.6检维修 (10分) | 1.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2. 维护、检修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维修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3.定时检测地下油罐泄漏和人孔阴井油气浓度,确认无油料溢出。 4. 在维修电器设备之后,要仔细检查线路,防止接错。 5. 加油机维修之前要切断电源,摘下皮带轮上的皮带。若所修的部位需要放油时,必须用容器收集燃油,防止燃油泄漏。 6.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进行,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7.油罐清洗,应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公司依相关规定作业,清洗公司专门须指定并设置现场安全主管于现场指挥监督作业。 8.加油站地下油罐以密闭机械清洗为原则,动力机械以采取气动式为原则,若采用电气机具则应为防爆型式并实施接地。 9.清洗油罐所用的手持工具应为无火花安全工具,和全棉清洁用具。 10.清罐油罐处,须设置施工标识,并严禁无关人员接近。 11.油罐清洗时应随时注意并测试油罐内、外油气浓度及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 12.油罐清洗作业期间,值班站长须在现场监督清洗作业过程。 13.油罐清洗后,值班站长应立即检查所有部件已回复正常状态。 | 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 查文件: 1.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2.检维修记录。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或抽查设备状况。 | 1.检维修相应作业票证未办理扣5分。; 2.未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扣2分。 3.违反一项1人次扣2分。 | ||
| 6.7采暖通风 (5分) | 1.加油站内可设置锅炉房,设置在站房内的热水锅炉间,应符合以下规定:1)锅炉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其它房间隔开。2)锅炉间的门窗不宜直朝向加油机、卸油点及通气管管口、放散管管口。3)锅炉选用额定供热量不大于140kW的小型锅炉,锅炉烟囱出口应高出屋顶2m及以上,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4)当采用燃气热水器采暖时,热水器应设有排烟系统和熄火保护等安全装置。 2.加油站室内外采暖管道宜直埋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应充沙填实,进出建筑物处应采取隔断措施。 3.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应采取通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强制通风时,通风设备的通风能力在工艺设备工作期间应按每小时换气15次计算,在工艺设备非工作期间应按每小时换气5次计算。 2)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口总面积不应小于300cm2/m2(地面),通风口不应少于2个,且应靠近可燃气体积聚的部位设置。 |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进行管理。 | 现场检查: 各种采暖通 风设施情况。 | 一项不符合扣2分。 | ||
| 6.8供配电与照明 (5分) | 1.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站房、罩棚等建筑物内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但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 2.加油站内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不应小于5m;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不应小于3m。 3.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4.当采用电缆沟敷设电缆时,电缆沟内必须充沙填实。电缆不得与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沟内。 5.一、二级加油站的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等处,均应设事故照明。 | 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进行管理。 | 现场检查: 各种供配电、照明设施情况。 | 一项不符合扣2分。 | ||
| 6.9拆除和报废 (10分) | 1.加油站应严格执行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 1.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作业前交底; 2.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3.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 4.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 查文件: 1.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2.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批手续; 3.拆除作业风险分析记录; 4.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 5.设施拆除交接手续。 现场查看: 查看拆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 1.拆除作业前,相关单位未共同到现场进行作业前交底,1次扣5分; 2.设施拆除和报废无审批手续,1次扣1分; 3.未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1次扣1分; 4.未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1次扣2分; 5.未办理设施拆除交接手续,1次扣1分; 6.拆除作业现场,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100分) | 7.1 作业许可 (20分) | 加油站应对下列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 (1)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破土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 (5)高处作业; (6)断路作业; (7)吊装作业; (8)设备检修作业; (9)抽堵盲板作业; (10)其他危险性作业。 | 1.在加油站区域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审批,建立健全各种安全作业票制度。 2.动火期间,安全监护人员应到现场监督,现场应挂警示牌。动火人员应按动火审批的具体要求作业,动火完毕,监护人员和动火人员应共同检查和清理现场。 3.动火时作业场所应增设消防器材,放置于施工处。 4.临近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动火施工时,应隔离并注意风向,以防止余火飘入引起火灾。 5.凡施工时须启、闭管线阀门设备,均应由值班站长员会同处理,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6.动用火种时,值班站长及施工现场负责人不得离开现场。 7.将动火设备,诸如油罐、输送管线等的油品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8.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 9.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10.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m)的下水井、水封井、隔油池、地漏、地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11.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他设备搭火。 12高处动火(2m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应加强监护,大于5级时禁止动火。 13.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现场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 | 查文件: 1.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 2.作业许可证。 | 未实施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1.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不符合要求,1次扣2分; 2.作业许可证中危险有害因素与安全措施等内容不符合要求,1次扣2分。 |
| 7.2 警示标志 (15分) | 1.加油站出入口放置“入口”、“出口”标志;并应在站内设置醒目的进站须知; 2.加油站出入口及周边、作业防火区内,选用“禁止烟火”、“禁止使用手机”、“机动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 、 “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等标志; 3.作业场所动火时,选用“禁放易燃品”、“禁止烟火”、“禁止使用手机”标志; 4.可能产生静电会导致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选用“禁止穿化纤服”、“禁止穿带钉鞋”标志。 5.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作业场所,选用“禁止穿带钉鞋”标志; 6.润滑油储存区域,选用“禁止吸烟”标志。 | 进站须知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1. 石油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渗漏、易聚集静电荷的特性。 2. 站内严禁烟火。 3. 严禁在加油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 4. 不准在加油场地检修车辆。 5. 不准敲击铁器和加油设备。 6. 严禁在加油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 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内灌装汽油。 8. 所有机动车必须熄火加油。9. 不得携带危险品进站。 10. 站内禁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施。 | 查文件: 安全标志一览表,载明每个安全标志使用的场所。 现场检查: 装置现场、仓库、罐区、装卸区等危险场所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 1. 无进站须知扣5分,进站须知内容不全缺一项扣1分; 2.未建立安全标志一览表,或者没有载明安全标志使用场所,一项扣1分; 3.未设置安全标志或安全标志使用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 ||
| 7.3加油作业 及 卸油作业 (40分) | 1. 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袜;严禁穿带铁钉的鞋。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 | 作业现场工作人员应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同时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与器材。 | 现场检查: 相应安全防护用品(具)使用情况及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情况。 | 作业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使用及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 ||
| 2.加油作业: (1)加油机运转时,电机和泵温度应保持正常,计量器和泵的轴封应无明显泄露,汽油加油流量不应大于60L/min。 (2)加油机机件应保持性能良好,油气分离器及过滤器应保持功能正常,排气管应畅通、无损,泵安全阀应保持压力正常。加油员在使用加油机前,应检查加油机运转是否正常及有无渗漏油品现象,并要保持加油机的整洁。 (3)加油岛上不得放置收录音机,电扇、延长线、冷藏设备等一般电器设备及其他杂物。 (4)有加油车辆进站时,加油人员应站在加油岛上以防被撞,作业人员避免穿过两车中间。 (5)客车进站加油时不得载有乘客。 (6)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当进站加油车停稳,发动机熄火后,方可打开油箱盖,加油前加油机计数器回零后,启动加油机开始加油禁止使用绝缘性容器加注汽油、煤油等。 (7)加油作业应由加油员操作,不得由顾客自行处置。 (8)加油时应避免油料溅出,尤其机车加油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溅出油料溅及高温引擎及排气管。 (9)加油时若有油料溢出,应立即擦拭,含有油污布料应妥善收存有盖容器中。 (10)加完油后,应立即将加油拉出,以防被拖走。 (11)加油前及加油后应保持橡皮管放置于加油机上,防止被车辆压坏。 (12)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应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13)站内有人吸烟或使用移动电话时,应立即停止加油。 (14)摩托车加油后,应用人力将摩托车推离加油岛4.5m后,方可启动。 (15)加油站上空有高强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 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作业许可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 现场检查: 现场执行情。 | 违反一项1人次扣5分。 | |||
| 3:卸油作业: (1)应具备密闭卸油的条件;防静电接地设施完好;油罐车车辆正常,防火防静电设施完备。卸油作业所需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2)油罐车进、出加油站或倒车时,应由加油站人员引导、指挥。 (3)油罐车应停放于卸油专用区,熄火并拉上手刹车、于车轮处放置轮挡;并使车头向外,以利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迅速驶离。 (4)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驾驶员不应离开作业现场,打雷时应停止卸油作业。 (5)向地下罐注油时,与该罐连接的给油设备应停止使用。卸油前应检查油罐的存油量,以防灌油时溢油。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6)卸油作业中,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视,并禁止车辆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卸油区。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7)油罐车进站后,卸油人员应立即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油罐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检查合格后,引导油罐车进入卸油现场,应先接妥静电接地线夹头接线并确实接触。 (8)油罐车熄火并静置15min后,卸油员按工艺流程连接卸及油气回收管及接头,将接头结合紧密,保持卸自然弯曲;经计量后准备接卸;按规定在卸油位置上风处摆放干粉灭火器。 (9)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 (10)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开启卸油阀卸油。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11)卸油时严格控制油的流速,在油面淹没进口200mm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正常卸油时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以防产生静电。 (12)卸油完毕,油罐车驾驶员应关闭卸油阀;卸油员应先拆卸与油罐车连接端头,并将卸抬高使管内油料流入油罐内并防止溅出。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收存卸、油气回收管时不可抛摔,以防接头变形。 (13)卸油完毕罐车静置5min后,卸油员引导油罐车启车、离站,清理卸油现场,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 (14)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15)卸油时若发生油料溅溢时, 应立即停止卸油并立即处理。 (16)卸油时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破坏事故和伤亡事故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同时应将油罐车驶离加油站。 (17)在卸油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 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卸油口未使用时应加锁。 | 1、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作业许可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2、每次卸油均应有相应的记录。 | 现场检查: 违反操作规程现象。 查文件: 查卸油油操作记录。 | 违反一项1人次扣5分。 卸油操作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扣5分。 无卸油操作记录,扣10分。 | |||
| 7.4 承包商 (25分) | 加油站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 1.选择、使用合格的承包商; 2.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 3.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 查文件: 1.承包商管理制度; 2.安全协议书。 | 1.未建立合格承包商档案,一项扣2分; 2.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扣3分; 3.未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一次扣1分。 | ||
| 8职业危害、危险化学品管理 (100分) | 8.1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25分) | 加油站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其监督。 | 1.识别职业危害因素; 2.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其监督。 | 查文件: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记录; 2.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表及批复资料。 | 1.未识别职业危害因素,扣15分; 2.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扣5分。 | |
| 8.2 劳动防护用品 (30分) | 加油站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 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 2.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 3.劳动防护用品含:工作服(防静电)、防寒服(防静电)、、工作鞋(防静电、防砸、耐油)、胶鞋(胶面防砸、耐油)、普通防护手套。 | 查文件: 个体防护用品台账。 现场检查: 1.从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 2.从业人员是否能够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 | 1.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一项不符合扣2分; 2.从业人员在生产现场未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1人次扣2分;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或器具不符合规定要求,1人次扣1分。 | ||
| 8.3 危险化学品档案 (20分) | 加油站应对所有危险化学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 | 1.对所有危险化学品进行普查; 2.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内容包括:名称及存放、使用地点;数量、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以下简称“一书一签”)等。 | 查文件: 1.化学品普查表; 2.危险化学品档案。 现场检查: 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 | 未进行危险化学品普查,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 1.每漏查1种扣1分; 2.未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扣5分;档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 8.4 危害告知 (20分) | 加油站应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 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培训,使其了解本企业、本岗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 查文件: 劳动合同及宣传、培训教育记录。 现场检查: 公告栏、告知牌等。 | 劳动合同、宣传、培训、公告栏、现场告知牌等,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 9事故与应急 (100分) | 9.1 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10分) | 加油站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救援队伍职责。 |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 查文件: 应急救援预案。 询问: 有关人员是否了解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和救援人员是否了解各自的职责。 | 1.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扣2分; 2.有关人员不清楚应急救援队伍组成,1人次扣2分; 3.未明确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职责,一项不符合扣2分; 4.有关人员不了解其应急职责,1人次扣1分。 | |
| 9.2 应急救援设施 (15分) |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 1.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 2.建立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台账; 3.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保持完好,方便易取;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符合规定,保持畅通。 | 查文件: 1.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3.消防设施、器材台账; 4.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检查维护记录。 现场检查: 1.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数量及完整性;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符合性。 | 1.未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建立应急救援器材台账,扣1分; 3.未建立消防设施、器材台账,扣1分; 4.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未定期检查维护,一项不符合扣1分; 5.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完整性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 ||
| 2.加油站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 1.设置固定报警电话; 2.明确应急救援指挥和救援人员电话; 3.明确外部救援单位联络电话; 4.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 | 查文件: 应急救援预案; 询问: 作业人员是否清楚内部、外部报警电话。 现场查验: 1.企业是否设置了报警电话; 2.报警电话是否畅通。 | 1.未建立应急通讯网络,扣2分;企业未设置固定报警电话,扣2分; 2.作业人员不了解内外部报警电话,1人次扣2分; 3.报警电话不能保证畅通,扣1分。 | |||
| 9.3 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25分) | 1.加油站宜按照AQ/T 9002,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符合标准要求; 2.根据风险评价结果,编制专项和现场处置预案。 | 查文件: 应急救援预案。 | 未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 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 | |
| 2.加油站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 1.组织应急救援预案培训; 2.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3.演练后及时进行演练效果评价,并对应急预案评审。 | 查文件: 1.应急救援预案培训记录; 2.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 3.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评价报告。 询问: 有关人员是否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及参加演练情况。 | 1.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培训,1人次扣1分; 2.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扣2分; 3.未对预案演练进行效果评价,扣1分; 4.演练后未对预案评审,扣2分。 | |||
| 3.加油站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 1.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至少每三年评审修订一次; 2.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及时评审修订预案。 | 查文件: 1.应急救援预案评审修订规定; 2.应急救援预案评审记录。 | 1.未明确预案评审修订的时机和频次,扣2分; 2.未定期或及时评审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扣2分。 | |||
| 4.加油站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1.将应急救援预案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 | 查文件: 1.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回执; 2.应急协作单位收到预案的回执。 | 1.未及时备案,扣2分; 2.未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扣2分。 | |||
| 9.4 抢险与救护 (20分) | 1.加油站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直接指挥抢救,妥善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安全管理人员协助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 查文件: 1.应急预案; 2.事故台账和调查报告; 3.事故或事件后,对预案评审的报告。 | 1.未明确企业有关人员职责,一项扣1分; 2.相关人员不了解应急职责,1人次扣1分。 | ||
| 2.加油站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 发生有害物大量泄漏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时,及时设置警戒线。 | 查文件: 事故调查报告。 | 相关人员不了解应设警戒线的措施,1人次扣1分。 | |||
| 3.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伤亡人员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 1.抢救人员应熟练使用相关防护器具; 2.抢救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并经过急救技能培训。 | 查文件: 事故调查报告。 询问: 事故抢救人员是否了解事故现场防护器具的配备、使用规定及抢救知识。 | 1.抢救人员不会使用防护器具,1人扣2分; 2.抢救人员不了解抢救知识,1人次扣2分。 | |||
| 9.5 事故报告 (15分) | 1.加油站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 | 1.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和事故报告的责任部门、责任人; 2.发生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3.发生事故后按程序报告; 4.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 | 查文件: 1.事故管理制度; 2.事故调查报告。 询问: 1.从业人员是否了解事故报告程序、应急措施。 | 1.未明确事故报告程序、责任部门、责任人,一项不符合扣3分; 2.从业人员不了解事故报告程序或事故现场应采取的措施,1人次扣2分。 | ||
| 2.加油站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 查文件: 事故台账和调查报告。 询问: 企业负责人是否了解事故报告职责和时限。 | 存在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现象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负责人不了解事故报告的职责和时限,扣5分。 | ||
| 9.6 事故调查 (15分) | 1.加油站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组织的事故调查。 | 1.发生事故,积极配合组织的事故调查; 2.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查文件: 事故调查报告。 询问: 有关人员如何配合事故调查。 | 1.发生事故时,未积极配合组织的事故调查,扣2分; 2.事故调查期间,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擅离职守,1人次扣4分; 3.有关人员不清楚如何配合,1人次扣2分。 | ||
| 2.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加油站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 1.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必要时请外部专家参加事故调查组; 2.认真组织一般事故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 查文件: 1.事故管理规定; 2.事故调查报告。 | 1.未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一项扣2分; 2.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一项扣2分; 3.未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扣2分; 4.相关人员不清楚调查要求,1人次扣1分。 | |||
| 3.加油站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 1.制定并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2.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要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检查事故整改情况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 查文件: 事故调查报告。 现场检查: 有关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 1.未制定或未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一项扣2分; 2.事故整改、预防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项扣1分。 | |||
| 4.加油站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账。 | 1.建立事故管理台账,包括未遂事故; 2.建立事故档案。 | 查文件: 1.事故管理台账; 2.事故档案; | 1.未建立事故管理台账,扣5分;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2.未建立事故管理档案,扣5分。 | |||
| 二级企业已把承包商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 查文件: 1.事故管理台账; 2.已发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 未将承包商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 (100分) | 10.1 安全检查 (25分) | 1.加油站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化有效实施。 | 1.加油站应至少开展“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季节性安全检查”、 “节假日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 2.“综合性安全检查”主要应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防雷、防静电情况、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配电设施、电气设备及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内容; “季节性安全检查”除上述内容外,还要根据季节的特点,至少检查:防雷灾、防风灾、防雨、防汛、防冻胀、防滑等内容;“节假日安全检查”除“综合性安全检查”内容外,还至少应包含值班情况,通讯联络等内容; 3. “日常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加油机、油罐及附件的静电接地是否完好,法兰跨接情况,加油胶管及输线是否有破损或渗漏、消防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以及配电设施等。 | 查文件: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 未明确各种安全检查的内容、频次和要求,缺少一项扣2分。 | |
| 2. 加油站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 | 1.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各种检查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负责人; 2.各种安全检查表内容应全面。 | 查文件: 1.安全检查计划; 2.各种安全检查表。 | 1.未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扣2分; 2.安全检查表不全,缺少一种扣2分。 | |||
| 10.2 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25分) | 1. 加油站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与责任制挂钩。 | 1.根据安全检查计划,按相应检查表开展各种安全检查; 2.建立安全检查台账; 3.检查结果与责任制挂钩。 | 查文件: 1.安全检查台账; 2.检查考核记录。 | 1.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扣2分; 2.未建立安全检查台账,扣2分;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3.检查结果未与责任制挂钩,一项不符合扣1分。 | ||
| 2. 综合性检查应由站长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 | 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 查文件: 各种安全检查记录。 | 各种安全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2分。 | |||
| 10.3 整改 (20分) | 1.加油站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 1.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及时进行整改; 2.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3.保存检查、整改和验证等相关记录。 | 查文件: 1.安全检查台账; 2.检查问题整改记录。 | 1.未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一项扣1分; 2.未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一项扣2分; 3.未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一项扣2分; 4.未保存相应记录,一项扣2分。 | ||
| 2.加油站应对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 对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检查。 | 查文件: 检查记录。 | 未对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检查,扣4分。 | |||
| 10.4 自评 (30分) | 加油站应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 1.明确自评时间; 2.制定自评计划; 3.编制自评检查表; 4.建立自评组织; 5.每年至少1次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 6.编制自评报告; 7.提出进一步完善的计划和措施; 8.对自评有关资料存档管理。 | 查文件: 1.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2.开展自评的相关文件资料; 3.进一步完善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 未进行自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 1.自评文件不全,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制定并落实进一步完善计划和措施,扣2分; 3.不符合项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
A级要素权重系数
| 序号 | A级要素 | 权重系数 |
| 1 | 法律法规和标准 | 0.05 |
| 2 | 机构和职责 | 0.10 |
| 3 | 风险管理 | 0.10 |
| 4 | 管理制度 | 0.05 |
| 5 | 培训教育 | 0.10 |
| 6 |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 0.20 |
| 7 | 作业安全 | 0.15 |
| 8 | 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管理 | 0.10 |
| 9 | 事故与应急 | 0.10 |
| 10 | 检查与自评 | 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