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辐射安全责任人负责辐射装置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并对使用期间发生的辐射装置损坏、人员收到急性照射等放射事故负主要责任。
2.辐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辐射防护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3.放射性操作人员必须进行辐射防护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使用X射线装置前,应检查联锁装置、报警装置,并关闭铅窗、铅门。
5.辐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个人计量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6.定期使用辐射巡检仪对辐射场所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台账。
7.发现辐射装置出现辐射超标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辐射装置,迅速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并按辐射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8.保持机房内通风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