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横山采油厂
乙方:榆林镕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横山采油厂基建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同意将横山采油厂范围内部分指定的小型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权力、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 10KV线路高压计量装置安装工程 。
工程内容: 安装10KV线路高压计量装置 。
工程地点: 阳岔线路、施阳台线路、双城线路各起点 。
合同价款:(大写)叁万玖仟柒佰贰拾叁元整 (人民币) ¥: 39723 元
合同工期:从2013年6月 6日开工至2013年 6月16日完工。工期为10天,如未按时完工,每延误一天,甲方以该工程合同价款的0.5%作为处罚。
一、承包范围: 阳岔线路、施阳台线路、双城线路各起点安装10KV高压计量装置 。
二、工程量依据
1、工作数量:以甲方提供的原有设备参数为标准,以乙方实际完成的符合验收标准并有甲方计量签证的工程数量为结算依据。
2、计量签证程序为:甲方安全环保机动科科现场技术员和施工员提供工程量,技术负责人审定,主管领导核定并签认方可作为计量和结算依据。
3、设计变更数量以甲方现场主管技术人员开出的变更通知书为准,最终根据实际产生的工程量结算。如乙方自行变更,甲方不予签证。
三 、工程用料
所有材料进场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后方可使用。
四、工程结算
1、预算以《横山采油厂用工用料价格表》为参照依据,基建工程科根据各区域施工条件合理调整,以此为工程造价标准。
2、工程组价:①工程直接费,②工程管理费(工程直接费X12%),③税金(4.24%),
(直接费+管理费)X税金=工程最终含税费决算造价
3、本工程费用结算以相关部门最终决算审计价为准。
4、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纳税后持国家统一税票,方予结算。
五、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后扣留工程决算总额的10%作为保质金,其余一次付清。
2、10%的保质金,一年保质期满后,如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保质金。工程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如不及时进行维修,甲方另找施工队维修,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建设要求
1、技术规范符合《供配电设备的安装操作与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3、工程质量
3-1、甲方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对乙方工程的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并办理有关签证。
3-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交底,依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随时接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施工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3-3、设备上所有部件应齐全完好,绝缘件清洁、无损伤无变形,绝缘良好。
3-4、各部件连接可靠,计量装置计量精准,接线牢固无松动,接地可靠,接地良好。
3-5、对于任何甲方技术员和施工员检查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得顺延。
3-6、乙方如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接受甲方对质量事故的调查,质量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处理事故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7、乙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必须书面保证无任何工程遗留问题,如出现全部由乙方处理,并不得影响甲方进行的其他活动事项。
七、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1、乙方施工期间应遵循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安全教育,制定可行性安全措施,接受甲方对其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配置必需的安全设施和劳保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
3、乙方如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对安全事故造成的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所有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承担。
4、施工中不得破坏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环境,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掩埋或妥善处理,尽量保持自然环境平衡,竣工后干净整洁,对于有损环境保护等相关问题,按照《环境保》处理。
八、施工管理办法
1、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在每项工程施工期间,乙方每天应以电话形式给予甲方报告施工进度等事宜,待工程完工后以书面形式报告此项工程竣工情况。
九、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 甲 方 | 乙 方 |
单位名(章):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横山采油厂 单位地址:横山县南大街 负 责 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甲方税号:610823719762321 开户银行:横山县农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0554******** 邮政编码:719100 | 单位名(章):榆林镕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负 责 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建行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账 号610016*********04820 邮政编码:719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