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止和减少不合格品的发生,确保生产出符合规范的产品。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加工部生产的加工件的检验。
3.0权责单位:
本文件制定、修订、废止权责单位为工程部,审核、核准权责为工程部经理;品质部、资材部、
加工部、工程部均为权责使用单位。
4.0定义:
无
5.0内容:
5.1职责
加工人员:各工序加工员依据图纸进行本工序加工件进行自检,并填写《作业指示卡》。
检验员:依据图纸及接收标准进行检验并记录结果,向主管报告异常,标识和隔离不合格品。
5.2量具
5.2.1量具的使用
熟悉量具性能参数并正确使用量具;量具须经鉴定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5.2.2测量基本原则
5.2.2.1测量过程中被测长度与基准长度应安置在同一直线上。
5.2.2.2测量中应尽力做到使各种原因所引起的变形为最小。
5.2.2.3应尽可能减少测量链的环节数,以保证测量精度。
5.3检验内容
检验试验抽样:我司检验试验抽样依据MIL-STD-105E正常一次抽样,二级检验水平执行。
AQL取值CR=0、MA=0.65、MI=1.0
5.3.1工件签收
5.3.1.1应对工件外观、数量、完工文件进行初步确认。其中:工件外观包括工件是否有碰
伤、倒角、崩裂、生锈等;完工文件包括图纸、<作业指示卡>等,要求图纸与加工
件一致且图纸完好,卡片内容填写完整。
5.3.1.2如出现5.3.1.1中描述的异常情况,则检验员须将加工件及不完整的文件退回加工。
5.3.2加工件检验
5.3.2.1工件外型:确认工件外型是否和图面符合、工件加工是否完成。
模板类工件主要目视上沉头孔和螺丝孔方向与异形孔落料斜度是否一致,有无漏做
异形孔、沉头孔、螺丝孔,未攻丝或攻丝不全等异常。
5.3.2.2 工件外观
确认工件表面粗糙度是否符合要求。表面粗糙度按图纸要求,未标示时按0.8Ra.
确认工件表面有无划伤,碰伤。如划伤、碰伤痕迹明显且深度大于0.01mm为异常。
确认工作表面是否生锈。生锈面积大于工件表面10%为异常。
5.3.2.3工件尺寸
选用正确的量具,依据图面尺寸要求进行检验。检验时须重点注意:
a.工件外型及成型部位之重要尺寸。
b.尺寸之公差要求严格(如为0.005mm)或测量易产生误差之尺寸。
5.3.2.4抽检注意事项
特殊情况,如逃角、倒角、折弯件等用目视检查、螺丝孔用螺丝实配检查,可不记
录尺寸。
对于一些不易检测的尺寸由工段加工时保证,检验员终检时可不检。
光电治具类工件着重点:工件表面光洁无划伤、除特别要求不能倒角外,棱边都必
须倒角,倒角按图面所示要求大小,未标示时按C0.5.
5.4不合格品判定
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项),依情形进行‘特采’、‘返修’或‘重制’处理。
5.5检验结果记录
针对5.3.1,检验员在<加工件检验记录>可只进行异常记录;
针对5.3.2,检验员需在<加工件检验记录>上进行记录,并同时进行异常记录。对于不合格品,
要求加工填写<零件加工异常处理记录表>,并依《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执行。
5.6加工件的标识
对于加工件之待检品及检验后产品的标识依《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作业办法》执行。
6.0作业流程:
无
7.0相关文件:
《检验试验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作业办法》
《MIL-STD-105E(II)》
8.0相关表单:
<作业指示卡>
<加工件检验记录>
<零件加工异常处理记录表>
| 版本 | 修订记录 | 修订日期 | 版本 | 修订记录 | 修订日期 |
| A0 | ISO9001:2008首版发行 | 20090518 | |||
| A1 | 修订版 | 20100525 | |||
| 核准 | 审核 | 编撰者 | 机密等级 |
| 口限阅口一般 | |||
| 限阅人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