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工程概况
2、工程特点: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大部分作业处在高处作业的范围,我公司针对高处作业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成因、受伤部位及严重程度进行了分析说明,对施工单位高空作业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指出高处作业危险隐患的主要方面,提出相关施工保护措施。
第二章 高空作业介绍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目前施工的现场的施工特点,在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脚手架、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1、基本定义
1)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3) 最低坠落着落点是指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4) 高处作业高度是指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的级别
1)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三章 高空作业事故产生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
所谓人的原因,是指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在生产活动中,具体不安全行为有: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操作错误(启动操作不给信号、忘记关设备)、奔跑作业、送料过快、以不安全的速度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的摆放不安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在起吊物下停留作业;机器运转时加油、清洁、修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未使用防护用品;不安全着装;工作时说笑打闹、带电作业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
对建筑行业来说,“物”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半成品、燃料、施工机械、机具、设施等。不安全的情况有:塔吊的钢丝绳脱丝;未及时更换,造成钢丝绳断裂,掉物坠落;电锯等用电设备电线老化,造成电线失火等。安全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机械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等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手套、护目镜及面罩、防护服等)缺乏或有缺陷等。
3、环境的不利因素
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引起的。但不考虑客观的情况而一概指责施工人员的“粗心大意”、“疏忽”也是片面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还应当进一步研究造成人的过失的背景条件,即不安全环境,如照明光线过暗或过强导致作业现场视物不清;作业场所狭窄、杂乱;地面有油或其他影响环境的东西等。与建筑行业紧密相关的环境,就是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精心布置的施工现场,事故发生率较之杂乱的现场肯定低。到处是施工材料、机具乱摆放,生产及生活用电私拉乱扯,不但给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而且会引起人的烦躁情绪,从而增加事故隐患。当然,人文环境也是不能忽略的。如果某企业从领导到职工,人人讲安全,重视安全,逐渐形成安全氛围,更深层次地讲,就是形成了企业安全文化,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状况肯定良好。
4、管理上的缺陷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都与管理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安全达标等活动予以控制。对作业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就可以发现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常见的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对职工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没有对各工种进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少;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有按“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整改,对发生事故没有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等。
第四章 高空作业安全隐患分析
1、高空临边作业危险因素分析
结合目前的项目上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攀登、悬空、交叉等四种基本类型,其中,临边、洞口是高处作业坠落伤亡事故最为常见的发生地点如下:
临边坠落事故
| 序号 | 事件说明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 坠落 防护缺陷 人员异常接近洞口、临边 防护不符合要求 未发现洞口、临边 操作时身体失去平衡 动作失常 无防护措施 检查不良 防护不严 操作人员思想疏忽 场地视线不清 立足点不可靠 外力冲击 |
2、高空攀登与悬空作业危险因素分析
建筑工程脚手架施工现场,工部分时间在高处攀登和进行悬空作业,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大,如果施工人员在安全问题上产生麻痹思想,技术上不采取有效措施,会使有关脚手架的事故时有发生,从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施工工期的影响。因此,脚手架施工现场人员应充分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危险、有害因素存在部位
根据施工现场脚手架生产安全事故资料的统计分析及现场调查,施工现场脚手架危险、有害因素有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触电、雷击、人员拥挤踩踏、其他伤害等,其存在部位如表所示:
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存在部位一览表
| 序号 | 危险、有害因素 | 存在部位(主要设备) |
| 1 | 坍塌 | 脚手架 |
| 2 | 高处坠落 | 脚手架 |
| 3 | 物体打击 | 脚手架、脚手架下施工区域 |
| 4 | 机械伤害 | 电圆锯 |
| 5 | 车辆伤害 | 施工区域 |
| 6 | 火灾 | 配电线、木料堆放处 |
| 7 | 触电 | 配电线、空气压缩机 |
| 8 | 雷击 | 脚手架、空气压缩机、木料堆放处 |
| 9 | 人员拥挤踩踏 | 逃生通道内 |
| 10 | 其他伤害 | 各个部位 |
危险是产生伤害的可能性(概率)和如果发生伤害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这两个要素的组合。在进行危险性等级确定时,需同时考虑人员处于危险区或接近危险的可能性,以及每种可鉴别危险对人员可能带来的伤害的最严重程度。
根据作业条件(岗位)危险性评价法,该项目工程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触电、雷击、人员拥挤踩踏、其他伤害等各类危险的危险性等级评价结果如表所示:
危险性等级评价结果
| 危险种类 | 发生条件 | 危险性等级 |
| 坍塌 | 工程施工方案不合理,检查脚手架结构计算、脚手架构造、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不满足规范要求,欠缺检查和未及时维护保养,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或者人员紧急疏散时载荷过重可能引发构筑物倾斜。 | 极度危险 |
| 高处坠落 | 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损坏;使用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观判断失误;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作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软底鞋等。 | 极度危险 |
| 物体打击 | 使用的工具、其它物品的摆放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或未正确使用安全网,或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引起物品坠落、倒下,工作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有引发砸伤、撞伤的危险,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 高度危险 |
| 机械伤害 | 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电圆锯,操作时如果违反操作规程或注意力不集中,容易使操作人员受到伤害。 | 比较危险 |
| 车辆伤害 | 脚手架、脚手板以及木料等均由车辆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内时若发生机械故障、人员失误驾驶等,易造成车辆伤害。如果驾驶人员驾驶失误、车辆制动失灵也有可能撞击脚手架,造成脚手架坍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 比较危险 |
| 火灾 | 在施工现场需要用到大量的木材以及板材等可燃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电气设备故障、线路及接头短路产生火花,施工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吸烟后烟蒂随处乱扔,违章使用明火将会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应急措施不力将会使火灾事故扩大,造成人员伤亡。 | 比较危险 |
| 触电 | 在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包括空气压缩机和电圆锯,在用电线路或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异常情况下均有可能对人体造成电击和电伤。另外手持电动工具绝缘不良等缺陷也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 比较危险 |
| 雷击 | 在施工现场中脚手架钢管立杆较高,可能遭到雷击。雷击会对电气设备及设施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还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 比较危险 |
| 人员拥挤踩踏 | 在活动过程中,由于火灾、坍塌、治安事件、刑事事件、恐怖事件等,都可能使人群产生惊吓或紧急躲避,从应急逃生通道撤离。如果疏散不力,可能引发人群拥挤踩踏,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 显著危险 |
| 其他伤害 | 此外,如果管理制度不严、指挥失误和违章操作,会发生其它类型的伤害,如摔、扭、挫、擦等伤害。 | 显著危险 |
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一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另一方面从技术方面入手,预防和控制事故。
3、高空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分析
交叉作业指的是在作业空间和时间上有叠加的作业。对交叉作业的安全风险分析也从这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判断在时问上有交叉的作业,其次再筛选空间上有交叉的作业。因此,对于交叉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先立足于单一作业安全风险,然后根据各作业危险程度的大小和权重确定交叉作业综合安全风险值。如表所示:
表2.8 通道口危险源分析
| 作业活动 | 危害事件 | 危害源 |
| 钻孔 | 物体打击 中毒和窒息 触电 高处坠落 | 台车上堆放工具.杂物清理不干净,洞顶和洞壁排险小彻底。洞顶及涧壁松动岩石 有害气体及粉尘污染,供氧不足 洞内照明用电 光线不足,作业平台末按照规规范要求搭设防护栏杆.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 |
| 爆破作业 | 其他伤害、放炮、火药爆炸 中毒和窒息 | 雷管等火上器材爆炸及放炮后存在盲炮,现场炸药存放条件不好,放炮对其他作 业影响。 爆破有害气体来摊完,空气流通不畅,空气质量差 |
| 支护 拱架作业 | 坍塌 其他伤害 触电 | 洞审嘲岩失稳 洞内人员摔倒一 电气设备、用电线路保护失效,操作人员操作失误 |
第五章 高空作业事故防范的对策措施
1、临边、洞口的事故防范措施
“四口”是指建筑施工中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井口,它是工人施工作业中经常接触的区域,也是容易发生事故的要害部位,由此做好“四口”的安全防护工作是保证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
1)楼梯口的安全防护
a.《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b.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当防护高度超过一个标准层时,不得采用脚手板等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
c.防护栏杆、防护栅门应符合规范规定,整齐牢固,与现场规范化管理相适应。防护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设计、整齐美观,周转使用。
2)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a.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对孔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的,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的)都要进行防护。
b.各类洞口的防护具体做法,应针对洞口大小及作业条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分别进行设计规定,并在一个单位或在一个施工现场中形成型化,不允许由作业人员随意找材料盖上的临时做法,防止由于不严密不牢固而存在事故隐患。
c.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严;较大的洞口可采用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铺满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c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或作业条件设计更合理的防护措施。
3)通道口的安全防护
a.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在施工程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的物体打击事故。
b.防护棚顶部材料可采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严。出入口处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建筑高度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
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
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
>30m坠落半径R为2m;
c.高处作业主要涉及到高处坠落事故,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2、攀登作业事故防范措施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0)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8m。
11)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
12)钢层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在层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层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毛竹梢径不应小于70mm。
b.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c.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3、悬空作业事故防范措施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c.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4)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b.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c.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b.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b.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c.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4、操作平台事故防范措施
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b.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c.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d.操作平台可采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e.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b.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c.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d.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5、交叉作业事故防范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脚手架、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第六章 高处作业事故的管理措施
高处作业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作业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作业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安全教育
目前施工单位建筑工地一线工人(大部分为劳务用工)素质相对较差,文化程度偏低,且不少是初次涉足建筑业,因此安全教育尤为重要,国家明文规定:从事建筑施工人员均应通过三级教育,特殊工种还必须持证上岗。建议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队长、工班长到其内部职工学校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开工之前,组织安全教育人员到工地现场针对该工程特点和高空作业要求对全部职工进行一次系统安全教育;基层管理人员还应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如班前在安排工作的同时交待一下安全注意事项,同时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宣传安全知识、操作规范以及操作技能等。
1)新工人、调换新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的必须经补课、补考合格。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
2)作业前,劳动者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危险因素、逃生通道及安全防护措施;
3)对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三级教育外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上述工种持证率必须达10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2、现场管理
1)在施工前组织生产人员对每个操作者明确作业内容和作业顺序,做准备,先查明现场的安全状况,明确安全监督员、管理负责人和联系方法。施工主管部门对现场共同作业必须确立主要负责人,操作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遇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6级以上大风)不宜布置高处作业。
3)各级组织生产人员作业前必须了解、掌握操作者的身体健康状况,防止连续加班加点,过度疲劳,做好劳逸结合。情绪异常的人员不安排高处作业。
4)组织生产人员在作业之前对生产环境、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做好检查,高处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安全网或垫板等,并对操作者的安全帽、安全带作检查。
5)在有坠落或踏空危险的孔、洞等敞开部位要采取防坠落措施,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高度2m以上搭设的脚手板,宽度不得少于2块标准宽度的板,搁置处和板与板之间应用绳索或夹具固定,不得串动和横移。脚手板与结构件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300mm。
6) 生产组织人员和安全监督员要了解作业进展情况,工具、设备的使用状况,操作者在工作中的安全行为等,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立即指出纠正。施工单位应做好高处作业所用设施、物资工具等的,全面整理和检修、保管工作。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及奖罚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检查:安全部门每个月进行几次安全大检查。针对每次安全检查中,针对高空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要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报中重点强调。
2)经常性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预防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专业性检查:组织专人对存在高空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业性跟踪管理、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甚至责令停工。
4、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就是从源头抓起,从生产组织、技术工艺抓起,向管理、技术要安全。
1)组织专业人员研究脚手架的搭设、登船和上分段的梯子设计,特别是不规则分段的搭架,还有舱室孔洞的安全防护工装。
2)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安全装置、防护部件,优先设计,优先施工,优先使用。
5、应急管理
1)进行高处作业的危险性分析。结合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本身发生事故的实际情况,详细列出可能发生的事故,分析其危险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避免事故扩大的监控要点。
2)确定应急组织机制及职责。首先是确定应急组织的负责人,确保组织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充分准备,其次设置相应的机构,并明确职责,最后针对各类事故制订应急预案。
3)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并评价效果。应急预案每次演练前要编制演练方案,确定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如实记录演练中的各种情况,与方案内容进行比较,进行效果评价,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6、安全文化
事故大多数时候,都是因为操作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忽视对作业环境的检查、盲目违章操作造成的。预防事故和意外灾害的发生是技术问题,是管理问题,是认识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
1)利用公司办公网络、厂报、广播等多种形式,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在各级管理人员、员工思想上把服从管理的“要我安全”变成自主管理的“我要安全”。
2)以各岗位生产特点和工艺过程,以高空作业隐患为对象,通过作业人员自己的调查分析研究来预防事故发生,唤起全体生产人员对自身安全的重视,增强对危险的敏感性、识别能力和预知能力。
3)正确认识违章违纪的危害,除了需要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矫正措施,克服不良习惯外,还要利用班前会、班组学习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开展技术问答、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标准,强调纪律,规范操作行为;实行“末位淘汰制”,促使职工养成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良好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