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规范标准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第4.5.7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 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没有超过以下数值时可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
1)高出屋顶平面不超过0.3m,
2)上层表面总面积不超过1.0m2
3)上层表面的长度不超过2.0m。
2 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它没有突出由接闪器形成的平面0.5m 以上时, 可不要求附加增设接闪器的保护措施。
第4.5.4条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信号灯及其他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防雷类别采取相应的防止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应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2 从配电箱引出的配电线路应穿钢管。钢管的一端应与配电箱和PE线相连;另一端应与用电设备外壳、保护罩相连,并应就近与屋顶防雷装置相连。当钢管因连接设备而中间断开时应设跨接线。
3 在配电箱内应在开关的电源侧装设Ⅱ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其电压保护水平应不大于2.5 kV,标称放电电流值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
第6.1.1条第1款:建筑物顶部和外墙上的接闪器必须与建筑物栏杆、旗杆、吊车梁、管道、设备、太阳能热水器、门窗、幕墙支架等外露的金属物进行等电位连接。(强条)
二、太阳能热水器的防雷
1、 如果太阳能热水器处于接闪器保护范围内,那么热水器无需另外单独做附加接闪器,只需要把热水器的金属安装支架和屋面的接闪带可靠联接即可。
2、如果太阳能热水器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除要把热水器的金属安装支架和屋面的接闪带可靠联接外,还需要增设接闪器保护。
3、太阳能热水器设置接闪器做法如下:(接闪器高度应计算)
1)设置接闪带进行防雷
2)设置接闪针进行防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