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设计主管
1、图纸不全、标注及图框不规范的,罚款50元/次;(详见《图纸标准规范》、《图纸、报价规范标准细则》)
2、预算未按规定报价,罚款100元/次;( 详见《图纸、报价规范标准细则》;
3、工程开工要把握好时间,所有图纸提前3天交至工程部,即合同签完三天后安排开工,否则罚款50元/次。
二、设计师
1、图纸必须说明清楚(材料);设计图纸统一线形、统一颜色、统一规范管理;设计图纸及报价存档,必须以设计师姓名、年、月、日、客户小区地域及姓名作记录存档以便查找。未按规定罚款100元。
2、图纸和预算未经设计主管审核签字和公司盖章,即与客户签定合同的,罚款100元/次,并停单一个月。
3、签约后将完整图纸存档,图纸不全或不规范罚款50元/次,并须在48小时内补齐(客户签字),否则每延迟一天罚款50元,直至补齐为至。(详见《图纸标准规范》)
4、预算未按规定报价,罚款100元/次,并承担低于标准报价的全部差额损失。
5、客户交纳定金后,设计师必须在3天内出好平面布置图以及前期预算;签定合同协议后,设计师须在签单3日内完成全套图纸及预算。否则罚款50元/天,并停单一周。
6、设计师转正后,若一个月不签单的,工资下浮10%;连续两个月不签单的,基本工资下浮30%;连续三个月不签单的,工资下浮50%,以半年累计签单总额达到20万元的,下浮工资部分予以补发,达不到20万元的,下浮工资部分不予补发。连续三个月不签单的设计师,公司有权根据相关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7、未按公司规定要求(合同范本)签定合同的,罚款200元/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不得私下代表公司答应客户任何无理要求,否则由设计师个人承担全部损失,并立即辞退,扣发所有提成和工资;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力。
9、签约后5日内,家具、木门、门套线等图纸必须下到工厂,迟一天罚款50元(以工厂收到图纸签收日期为准),(家具尺寸标注清楚准确)并承担工期延误的损失。
10、每户开工交底(包括水电交底)、瓦工交底、木工交底、油漆交底必须准时到达现场并签到,未到或迟到一次罚款100元;每个工种过程必须到现场2次,否则罚款50元/次。
11、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工程部经理及业主的联系,协助工程部做好各项工作;必须及时做出工程决算,以保证公司按时收回工程款;否则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12、因设计师原因造成的家俱等工厂生产的物件款式、数量、尺寸错误,造成的损失由设计师个人全额承担。
13、报价备注不清楚或跟公司报价系统不一致、工艺错误或与标准报价有出入的现象罚款10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设计师个人全额承担。
14、客服部、市场部所分配的单子,设计师应及时联系;联系时要有记录,未记录罚款20/次。经客服部回访,未及时联系的罚款50元/次,如应未及时联系而跑单的罚款100元/次。
15、报价系统的单价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任意改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设计师个人全额承担,并罚款100元/次。
16、签订合同时,图纸、报价单、乙供材料明细表,必须同时给业主签字认可,未签的罚款100元/次。签完合同当天,必须把图纸报价单、材料单及时交到客服部,并且复印两份,一份给项目经理安排施工,一份给工程部备份存档,如未及时做到罚款50元/次。
17、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要求将设计方案发生改动的,请及时变更图纸,并让业主签字认可,再复印两份,一份给项目经理,一份给工程部备份存档,如因此失误所造成的损失由设计师全额承担并罚款50元/次。
另附文件:《图纸、报价规范标准细则》
图纸、报价规范标准细则
| 序号 | (一)图纸部分 |
| 全套图纸在签单五日日内未交齐的; | |
| 1. | 封面、封底须采用公司统一标准的; |
| 2. | 列出图纸目录、工程概况、装饰工程项目表; |
| 3. | 表格使用公司统一模板图框的; |
| 4. | 内容不得有填错、漏填的; |
| 5. | 图纸按规范顺序装订或编号; |
| 6. | 必要图纸不能出现缺页的(例:原平面拆改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图); |
| 7. | 细化报价单上项目施工图 |
| 8. | 报价单如有拆改项目,图纸中要明确表示,拆改项目尺寸、拆改图例; |
| 9. | 平面图注地材说明、房间名称及主要家电的,立面方向标识; |
| 10. | 天花图上按比例绘制或标明比例的; |
| 11. | 天花图标注材料说明、标高及细部尺寸; |
| 12. | 灯具标注图例说明或灯具图例要全面; |
| 13. | 电位图注明开关与灯具连线,灯具控制连线标注不得出现错误及开关类型选择要准确 |
| 14. | 要设计开关、插座、灯具图例并且开关、插座、灯具图例要求细化; |
| 15. | 开关、插座、灯具图例与天花及电位图要求在一页上; |
| 16. | 立面图不可缺少必要尺寸及工艺做法; |
| 17. | 复杂工艺剖切; |
| 18. | 家具图中平、立、剖面图缺少一项的; |
| 19. | 家具图中注明必要尺寸、工艺做法、拉手位置的; |
| 20. | 图纸注明图名、图号; |
| 21. | 图纸、图号与图纸目录中必须一致,文字说明不可错别字; |
| 22. | 图纸要有设计师、客户、项目经理签字 |
| 23. | 引出线、剖切线、折断线表示按规范规定的; |
| 24. | 详图索引标志的表示法按规范规定的; |
| 25. | 标高、尺寸标注、立面标识的表示法未按规范规定; |
| 26. | 不可使用铅笔绘图或徒手绘图; |
| 27. | 图纸整理规范、图面保持整洁; |
| 28. | 图面修改、涂抹不得超过三处, |
| 29. | 设计图纸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具可施工性; |
| 30. | 施工时,图纸与工程部审核时须一致 |
| 序号 | (二)报价部分 |
| 1 | 施工时,报价与工程部审核时不一致; |
| 2 | 报价中具有客户、设计师、分部经理的签字 |
| 4 | 封面、封底、表格等采用公司统一标准; |
| 5 | 报价单不可出现缺页、重页的; |
| 6 | 报价单按序号装订不可装订错误; |
| 7 | 工程项目不可出现重复; |
| 8 | 工程数量计算精确; |
| 9 | 不得出现漏项及工程少计或多报等现象 |
| 10 | 报价中项目与装饰工程项目表中须一致; |
| 11 | 报价中标准项目单价与报价系统须一致; |
| 12 | 报价单金额与合同金额必须一致; |
| 13 | 报价系统中没有的非标准报价不可低于其运作成本; |
| 14 | 报价单折扣要相应负责人签字; |
| 15 | 报价项目工艺做法不可出现错误、漏项等问题; |
| 16 | 补充报价要求未标注材料及工艺做法; |
| 17 | 报价单首页工程地址、甲方姓名、设计师、工程造价与合同文本须一致; |
| 备注:图纸报价经工程部审核出现问题时,情节较轻者,须在接到工程部通知三日内整改到位,并由客户签字确认后,交至工程部;未在三日内整改到位,或客户未签字确认的,将由责任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较严重者,公司将直接给予其经济处罚,并要求在接到通知三日内整改到位,同时须客户签字确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