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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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
二〇一九年一月五日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1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安全风险的组织管控,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特成立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领导组。
组 长:x(矿长)
副 组 长:x(技术负责人) x(生产副矿长)
x(机电副矿长) x(安全副矿长)x(调度室主任) x(通风技术员)
x(采煤技术员) x(机电技术员)
x(地测技术员) x(掘进技术员)
成 员:各科室、施工队、班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各专业风险管控小组,组长为各分管副矿长,针对每条重大安全风险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
成员为各相关的专业技术员、及相关职能科室及成员。
2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2.1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重大风险清单
风险
| 地点 | 风险描述 | 事故 类型 | 风险 等级 | 管控措施 | 责任 单位 | 分管 负责人 | 负责人 |
| 12107回采 工作面 | 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引起瓦斯事故 | 瓦斯 | 重大风险 | 1.根据回采面瓦斯涌出量合理确定配风量; 2.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3.对上隅角进行监测监控; | 通风科 | 技术负责人 | 矿长 |
2.2.1 人员组织
负责人:矿长
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责 任单 位:通风科、采煤队
责 任 人:通风科科长、采煤队队长
现场责任人:瓦斯员
2.2.2 管控时间
12107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该重大风险始终存在,故管控时间为12107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此管控方案要求执行。
2.2.3 风险区域内最大人数上限
单个回采工作面单班作业人员最多23人。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区域作业人数最多为6人;其中:端头支护工3人,瓦斯员1人、安全员1人,其他人员1人。
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上隅角区域作业人数,严禁无关人员长时间逗留。
2.2.4 管控措施
2.2.4.1 风险成因分析
1)12107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在这种通风方式下,进入工作面的风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沿工作面流动;另一部分进入采空区,在采空区内部沿一定的流线方向流动,逐渐返回工作面,并带出瓦斯。
2)上隅角处,两面巷道风流的静压和位压一致,但风流速度不一样,回采工作面的风流在此转弯,造成上隅角两面的风流速度差降低,风流速度大大减少,在上隅角处出现无速度差,甚至风流出现紊流。
3)由于采面上隅角靠近煤壁和采空区侧的风流速度很低,局部处于涡流状态;这种涡流使采空区涌出的瓦斯难以进入到主风流中,从而使高浓度瓦斯在上隅角附近循环运动而聚集在涡流区中,容易形成了上隅角的瓦斯超限。
2.2.4.2 风险管控措施
1)由通风科根据12107回采工作面情况合理确定配风量、风速
(1)通风科应根据工作面巷道掘进时的瓦斯涌出量,合理预测回采工作面回采期间的最大瓦斯涌出量,为工作面风量计算提供基础依据;
(2)通风科应根据《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从工作面人员数量、气象条件、炸药量、瓦斯涌出量、二氧化碳涌出量等因素综合计算工作面最大需风量;
(3)通风科应依据《煤炭安全规程》的要求,对计算出的风量风速进行验算,确保工作面及两条顺槽的风速满足“回采工作面的最低风速不得小于0.25m/s,最大风速不得大于4m/s”的要求。
2)回采工作面应装备完备的瓦斯监测传感器
(1)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在12107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顺槽、采煤机等地点布设瓦斯监测传感器;
(2)回采工作面布设的瓦斯监测传感器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相连接,并确保各瓦斯监测传感器运行良好,能及时将监测数据反馈到信息中心;
3)通风科瓦斯员要加强回采面各地点的瓦斯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1)12107回采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有:进风流,工作面,下风侧,回风流,进风及回风上隅角,后溜及后溜尾,机尾后支架,回风顺槽,高冒区等地点;
(2)瓦斯检查每个工作面生产班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负责瓦斯的检查工作,每班瓦斯巡回检查至少2次,每检查完一次向矿信息中心以及当班采煤班长汇报工作面各地点CH4、CO2浓度,并与监控传感器进行对照,并记在记录手册上,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地点瓦斯牌上。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矿信息中心汇报;
(3)工作面正常生产时,做到随时、不间断地进行瓦斯检查;
(4)瓦斯员严格执行现场交制度。即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采煤班长、电工等,瓦斯检查员每班向矿调度汇报三次,由安全员监督执行,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5)回采工作面作业时,班长应随身携带瓦斯便携仪,随时对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
(6)工作面各种电气设备及线路要每天检查一次,杜绝失爆;
(7)断电仪的安装位置、报警、断电、复电浓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执行说明的规定;
(8)断电仪要定期检查维修、调校、确保灵敏可靠,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只有当瓦斯浓度降至复电值时,方可人工复电,严禁强行复电;
(9)在上隅角老塘以里不能随意扔铁器、锚杆、锚索、托盘等金属物体,应尽量退除、回收。
2.2.4.3 事故应急措施
1)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斯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应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撤离;
(2)矿调度室应立即向矿长和上级单位汇报,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迅速让矿兼职救护队进行救援;
(3)立即启动救援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资料、图纸的准备工作;
(4)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采掘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聚待命;
(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部门查清伤亡人数。
2)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要立即组织人员正确佩戴好自救器,引领人员按避灾路线到达最近新鲜风流中;
(2)切断区域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第一时间向调度室报告事故地点和现场灾难情况;
(3)安全撤离时,要正确佩戴好自救器,撤离时要快速、镇静、有序;
(4)如巷道中的避灾路线指示牌破坏或迷失行进的方向,撤离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巷道方向撤离;
(5)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6)在撤退途中,听到或感觉到爆炸声或有空气震动冲击波时,应立即背向声音或气浪传来的方向,脸向下双手置于身体下方,闭眼迅速卧倒,头部要尽量放低。有水沟的地方要躲在水沟边上或坚固的掩体后面,用衣服或其他不易燃物件将自己身上的裸露部分尽量遮盖,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伤皮肤;
(7)在安全出口均被封堵无法撤离时,应有组织地进行避灾,以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
(8)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前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实施营救;
(9)如硐室内有压风设施,应设法开启压风进行自救。要有规律不间断地敲击金属物、顶帮岩石,发出呼救联络信号,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指示避难人员所在的位置。
(10)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复苏方法为:立即将伤员移至新鲜风流中,使之尽快与有毒有害气体隔离,将口中妨碍呼吸的东西去除并将衣领、腰带和上衣解开,脱掉胶鞋使呼吸系统和血液循环不致受阻;对窒息者进行人工呼吸;对于出血伤员,要先止血后搬运;对于骨折伤员,要先固定后搬运。
2.2.5 技术保障
1)该管控方案必须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根据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情况,共同编制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
2)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出台后,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防范设施。
3)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积极发现管控方案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2.2.6 资金保障
1)在管控方案出台后,施工负责人要对方案中涉及到的防范设施积极进行储备。
2)如有需要购进的设备,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联系供应部进行购进,在防范设施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
3)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提取,由财务科进行保障,预计费用10万元。
3 掘进工作面顶板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3.1 掘进工作面顶板重大风险清单
风险
| 地点 | 风险描述 | 事故 类型 | 风险 等级 | 管控措施 | 责任 单位 | 分管 负责人 | 负责人 |
| 掘进 工作面 | 两巷道支护不完好,局部锚杆、锚索等支护失效,存在片帮离层威胁现象,造成局部冒顶或片帮伤人 | 顶板 | 重大危险 | 1.采取架设钢棚等方式加强支护 2.严格执行好敲帮问顶制度 3.加强顶板离层仪观测,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采取措施 | 采掘队 | 生产 副矿长 | 矿长 |
3.2.1 人员组织
负责人:矿长
分管负责人:生产副矿长
责任单位:采掘队
现场责任人:跟班队长
3.2.2 管控时间
掘进工作面作业期间,该重大风险始终存在,故管控时间为掘进工作面作业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此管控方案要求执行。
3.2.3 风险区域内最大人数上限
单个掘进工作面作业人数最多时为检修班,根据劳动组织安排,作业人数为11人;
其中:跟班队长1人,带班长1人,打眼爆破工1人,支护工2人,清煤工2人,瓦斯员1人,安检员1人,机电工1人。在掘进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掘进迎头作业人数,无关人员严禁长时间逗留。
3.2.4 管控措施
3.2.4.1 风险成因分析
1)掘进工作面东临断层,煤质松软,顶板破碎,这些都成为掘进巷道安全掘进的潜在风险。
2)巷道顶部可能存在支护质量差的情况;如果支护不及时,顶部岩块可能因与岩体失去联系而冒落,或虽然已支护,但支护失效或支撑力不足,也会冒落造成事故;不及时检查瓦斯和进行探放水,容易造成有害气体、积水等事故。
3.2.4.2 风险管控措施
1)严格执行好敲帮问顶制度
每次进入工作面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由班组长指定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敲帮问顶”,采用长柄工具按“由后向前、先上后下”的工作顺序找掉顶帮以及迎头活矸活碳。
2)采取架设钢棚等方式加强支护
架设钢棚或矿用工字钢棚对顶板破碎区域范围内的顶帮进行补强支护。
3)加强掘进工作面顶板离层仪观测,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采取措施。
(1)对于采用锚杆锚索支护过的巷道必须对顶板破碎情况、表面位置位移量、锚杆锚索的受力情况观测;
(2)施工过程中,安全员要时刻注意观察顶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做好现场监督,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时刻注意地质构造的变化情况,如发现顶板发出响声、掉渣、漏顶、顶板有裂缝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待情况查明,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3.2.4.3 事故应急措施
1)顶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及现场其他人员应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撤离;
(2)矿调度室应立即向矿长和上级单位汇报,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迅速让救护队进行救援;
(3)由矿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资料、图纸的准备工作;
(4)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采掘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聚待命;
(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部门查清伤亡人数。
2)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在其他救援队伍没赶到的情况下,现场作业人员首先要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展开自救互救;
(2)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的人数及其所在的位置,并分析抢救处理条件,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抢救方法;
(3)迅速恢复冒顶区的通风,如不能恢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被埋、压或堵的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4)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支护处理,处理冒顶时首先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和退路;
(5)对于极难处理的冒顶事故区,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处理决策,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
(6)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必须有专人检查和监视冒顶区及周围的顶板情况,加强支护,防止发生二次冒顶;
(7)当冒落的岩石埋住、压住人时,不可惊慌,要在有经验的班长、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严密监视冒落的顶板及两帮情况,先由外向里进行临时支护,打通安全退路,防止顶板继续冒落伤人,再组织人力迅速抢救被埋在岩石下的遇险者;
(8)抢救时要仔细分析遇险者的位置和被压情况,尽量不要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小心谨慎地把遇险者身上的石块搬开,救出伤员。若石块太大,应多人用撬杠、千斤顶等工具从四周将大石块抬起,用木柱支牢,再将伤员救出,千万不可盲目用镐刨、锤砸、掀滚、拉扯等方法,以免加重遇险者的伤势;
(9)救出伤员后及时进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救护措施,发生休克时要及时予以抢救,并迅速送往医院急救。
(10)若跨面、冒顶将人员堵在独头巷道内,被堵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混乱,要找安全地点,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自救;
(11)若冒顶面积较大,处理时间较长,被堵人员要静卧休息,尽量减少氧气消耗,有压风管路时,可打开阀门,要注意节约使用矿灯、食物和水。若冒落的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打通出口时,应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其他人员采取轮流刨扒的方法进行自救,并间断性的敲打金属管道,向外发出求救信号。
3.2.5 技术保障
1)该管控方案必须由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根据掘进工作面过空巷的实际情况,共同编制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
2)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出台后,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防范设施。
3)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积极发现管控方案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3.2.6 资金保障
1)在管控方案出台后,施工负责人要对方案中涉及到的防范设施积极进行储备。
2)如有需要购进的设备,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联系采购部门进行购进,在防范设施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
3)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提取,由财务科进行保障,预计费用5万元。
4 矿井防治水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4.1 矿井防治水重大风险清单
| 风险地点 | 风险描述 | 事故 类型 | 风险 等级 | 管控措施 | 责任 单位 | 分管 负责人 | 负责人 |
| 掘进工作面 | 探放水前未编制探放水设计或未按照规定进行探放水,容易发生透水事故 | 水害 | 重大危险 | 1、编制探放水设计,在探放水设计中明确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 2.探水队应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规定进行探放水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4、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并现场收集放水过程中的资料,并进行整理入档。 5、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立即向矿值班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 | 地测 防治水科 | 技术负责人 | 矿长 |
4.2.1 人员组织
负责人:矿长
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责任单位:生产技术科、地质防治水科
责任人:生产技术科科长、地质防治水科科长
4.2.2 管控时间
掘进工作面作业期间,该重大风险始终存在,故管控时间为掘进工作面作业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此管控方案要求执行。
4.2.3 风险区域内最大人数上限
单个掘进工作面作业人数最多11人;其中:跟班队长1人,带班长1人,打眼爆破工1人,支护工2人,验收员1人,瓦斯员1人,安检员1人,机电工1人。在3103掘进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掘进迎头作业人数,无关人员严禁长时间逗留。
4.2.4 管控措施
4.2.4.1 风险成因分析
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可能存在未严格按照《掘进工作面探放水设计》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防治原则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容易导致掘进工作面透水事故的发生。
4.2.4.2 风险管控措施
1)编制探放水设计,在探放水设计中明确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
(1)地测科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结合煤矿实际生产需求,制定掘进工作面探放水设计以及安全措施;
(2)制定的《探放水设计》应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原则,确定物探、钻探、化探的各项措施实施参数;
(3)矿井超前物探应根据矿井超前物探仪器的性能、掘进需求,合理确定探测距离、超前距离;探测范围应包含掘进前方、两帮、上下方向;
(4)矿井超前钻探钻孔设计应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除正常超前钻探孔设计外,应根据矿井物探异常结果,布置物探异常验证钻孔;
(5)《探放水设计》中应包含:钻探到水源后,根据水情分析及出水情况,制定相应的放水单孔设计等相关内容。
2)探水队应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规定进行探放水
(1)依据《探放水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2)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采空积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
(3)探放水孔应当钻入采空积水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4)当钻孔接近采空积水体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处理。
3)掘进巷道进行掘进或探放水时,应时刻关注钻孔涌水或工作面特征,并准备好封堵材料,确定撤退路线
(1)掘进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原有裂缝淋水突然增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发浑、有臭味、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裂隙出现涌水”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
(2)在探水时,当班班长必须确保退路畅通;同时要与相邻工作地点保持信号联系,出现探水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安全撤离;
(3)采掘队必须保证探放水现场排水设施、堵水材料到位,通讯畅通,电话和排水设施不到位时,不得进行探水相关工作。
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做好水害分析预报
4.2.4.3 事故应急措施
1)掘进工作面透水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向矿井调度室汇报,立即派人监测水情并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2)根据透水现场情况,积极迅速组织抢救。就地取材,采取用衣服等物料临时堵住出水点,加固工作面,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如无法抢救,应沿着避灾路线,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退到涌水地点的上部水平或地面,而不能进入附近的独头巷道。
3)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1)在巷道内或硐室口放上衣服、工具做标志,以便救护队员早日发现,前来营救。
(2)利用避难硐室电话与调度中心联系,汇报人员情况。等待救援时应保持静卧,尽量减少体力消耗,延长生命的时间。
(3)硐室内只留一盏灯照明,将其余的灯关闭,以延长照明时间。
(4)间断的敲击,发出呼救信号。
(5)要听从指挥,团结一致,等待救援。
4)发生透水事故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清点入井人数,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营救遇难人员。
4.2.5 技术保障
1)该管控方案必须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根据掘进工作面探水情况,共同编制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
2)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出台后,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防范设施。
3)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积极发现管控方案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4.2.6 资金保障
1)在管控方案出台后,施工负责人要对方案中涉及到的防范设施积极进行储备。
2)如有需要购进的设备,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联系供应部进行购进,在防范设施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
3)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提取,由财务科进行保障,预计费用15万元。
5 主通风机异常停风、瓦斯积聚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5.1 主通风机异常停风、瓦斯积聚重大风险清单
风险
| 地点 | 风险描述 | 事故 类型 | 风险 等级 | 管控措施 | 责任 单位 | 分管 负责人 | 负责人 |
| 主通风机房 | 通风设备运行异常导致井下停风,造成有害气体积聚、瓦斯爆炸 | 瓦斯 | 重大危险 | 1.主通风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严格执行交; 2.每月对主通风机进行一次倒机运行; 3.加强主通风机检修、维护,确保主、备风机均运行正常; 4.主通风机停止运转,要严格执行应急预案。 | 机电科 | 机电 副矿长 | 矿长 |
5.2.1 人员组织
负 责 人:矿长
分管负责人:机电副矿长
责 任单 位:机电科
责 任 人:机电科科长
现场责任人:通风机房值班员
5.2.2 管控时间
主要通风机全天24小时持续运行,在通风设备使用期间,该重大风险始终存在,故管控时间为通风设备持续使用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此管控方案要求执行。
5.2.3 风险区域内最大人数上限
井下作业人数上限为99人;
通风机房值班人员上限为2人;
在井下采掘工作进行中,应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严禁无关人员在通风机房长时间逗留。
5.2.4 管控措施
5.2.4.1 风险成因分析
1)合闸开机,断路器操作不灵活,不合闸,造成停风;
2)电源失压自动停机造成停风;
3)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停风;
4)由上述原因造成的主通风设备异常停风,会导致有害气体积聚;新鲜风流供给不足,人员呼吸困难继而引起窒息;未及时停电遇瓦斯积聚、超限,易引发瓦斯煤层爆炸等重大伤亡事故。
5.2.4.2 风险管控措施
1)严格执行主要通风机运行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校验保护装置,确保相关保护安全可靠
(1)主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电话,直通矿调度室,并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监测仪表或安装主通风机在线监测系统,主通风机由专职司机负责看管;
(2)主通风机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扇风机,备用扇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每月对主通风机进行一次倒机运行;
(3)新安装的主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风机性能测定;
(4)主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每月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5)主通风机必须保持正常的运转,因停电原因停止主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矿井另一供电回路,保证矿井正常通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停止主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备用扇风机。矿井停风期间,要切断井下电源,同时打开防爆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6)改变主扇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程师批准。
2)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加强主通风机检修、维护,确保主、备风机均运行正常
(1)主通风机房专职司机应每小时将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一旦发现异常声响或振动剧烈、升温等现象应及时汇报;
(2)每月在切换后对运行的主要通风机应注油一次,油脂必须是主要通风机说明书中规定的油脂,油量以主要通风机说明书中规定的量为准;
(3)机电科要经常检查测量仪表的可靠性以防止温度计、电流表等失灵导致事故的发生;
(4)主要通风机必须每月检修一次,并在检修后进行试运行。
3)加强人员培训管理
1)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检查人员等进入必须认真填写有关检查记录;
2)严格执行交,工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5.2.4.3 事故应急措施
1)主通风机发生异常停风后,应立即启动《主扇停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2)生产调度中心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停止工作,切断电源,由瓦斯员和带班长组织现场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
3)井下各工作面所有施工人员一但发现工作面无风或是微风时,立即停止施工,由跟班干部、瓦斯员、安全员组织撤到安全区域,由调度室统一安排人员上井,并在上井后清点本班人数;
4)主要通风机在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盖和风硐绕道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5)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前,通风科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排放和恢复正常通风后的测风、调风工作。
5.2.5 技术保障
1)该管控方案必须由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根据主通风机房设备运行情况,共同编制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
2)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出台后,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防范设施。
3)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积极发现管控方案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5.2.6 资金保障
1)在管控方案出台后,施工负责人要对方案中涉及到的防范设施积极进行储备。
2)如有需要购进的设备,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联系供应部进行购进,在防范设施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
3)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提取,由财务科进行保障,预计费用5万元。
6 12107、12108回采工作面端头、超前支护段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6.1 12107回采工作面端头、超前支护段重大风险清单
风险
| 地点 | 风险描述 | 事故 类型 | 风险 等级 | 管控措施 | 责任 单位 | 分管 负责人 | 负责人 |
| 12107、12108回采工作面端头、超前支护段 | 单体柱初撑力不够,排距、柱距超过规定,导致漏顶、冒顶 | 顶板 | 重大风险 | 1.加强顶板的巡查工作; 2.对压力显现明显、钢棚变形失效区段架及时架设单体棚补强支护; 3.加强回顺端头超前支护段顶板管理,超前支护不得小于20米。 | 采掘队 | 生产 副矿长 | 矿长 |
6.2.1 人员组织
分管负责人:生产副矿长
责 任单 位:生产技术科
责 任 人:生产技术科科长
现场责任人:回采队队长
6.2.2 管控时间
12107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前,该重大风险始终存在,故管控时间为12107、12108回采工作面回采时间段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此管控方案要求执行。
6.2.3 风险区域内最大人数上限
回采工作面单班作业人员最多为23人,其中,班长 1 人,采煤机司机 2人,乳化泵司机 1人,端头工3人,顺槽转载机司机1人,皮带司机2人,工作面煤溜司机2人,拉架放煤工2人,电工1人,清煤工及打碳工3人,爆破工3人,瓦斯员1人,安全员1人,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回风顺槽作业人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回风顺槽。
6.2.4 管控措施
6.2.4.1 风险成因分析
1)12107回采工作面两端头、超前支护段单体柱初撑力不够,排距、柱距超过规定,导致漏顶、冒顶。
2)12107回风顺槽受已采空区残余应力影响,会使巷道围岩松动圈增大、压力显现更为明显,围岩变形速度加快,变形严重;
3)工作面采动过程中,工作面回风侧围岩会处于流变状态,受到高应力作用而加剧巷道变形。
6.2.4.2 风险管控措施
1)加强巷道顶板监测与管理
(1)对于采用锚杆锚索支护过的工作面巷道必须加强对顶板矿压显现情况、表面位置位移量、锚杆锚索的受力情况观测;
(2)生产技术科加强对12107回采工作面矿压显现区域的顶板巡回检测,如遇异常,及时安排进行处理;
(3)对于巡检过程中发现的断锚杆、锚索,钢棚变形严重失效等问题,应及时处理,采取补打锚杆、锚索、架设单体棚等方式加强支护,以确保巷道安全;
(4)作业人员应时刻注意顶板的变化情况,如发现顶板发出响声、掉渣、漏顶、顶板有裂缝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待情况查明,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2)加强回顺端头超前支护段顶板管理,超前段加强支护不得小于20米
(1)按要求对超前压力影响区域进行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长度不得小于20米;
(2)加强超前支护端顶板日常检查巡视,对失效的单体棚等及时进行更换;
(3)如工作面来压,超前外巷道受压变形严重等,应视情况延长工作面超前支护长度。
6.2.4.3 事故应急措施
1)顶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及现场其他人员应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撤离;
(2)矿调度室应立即向矿长和上级单位汇报,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迅速让救护队进行救援;
(3)由矿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资料、图纸的准备工作;
(4)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采掘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聚待命;
(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部门查清伤亡人数。
2)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在其他救援队伍没赶到的情况下,现场作业人员首先要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展开自救互救;
(2)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的人数及其所在的位置,并分析抢救处理条件,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抢救方法;
(3)迅速恢复冒顶区的通风,如不能恢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被埋、压或堵的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4)巷道维修工作发生冒顶时可从两端开始向冒顶区进行支护处理,处理冒顶时首先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和退路;
(5)对于极难处理的冒顶事故区,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处理决策,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
(6)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必须有专人检查和监视冒顶区及周围的顶板情况,加强支护,防止发生二次冒顶;
(7)当冒落的岩石埋住、压住人时,不可惊慌,要在有经验的班长、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严密监视冒落的顶板及两帮情况,先由外向里进行临时支护,打通安全退路,防止顶板继续冒落伤人,再组织人力迅速抢救被埋在岩石下的遇险者;
(8)抢救时要仔细分析遇险者的位置和被压情况,尽量不要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小心谨慎地把遇险者身上的石块搬开,救出伤员。若石块太大,应多人用撬杠、千斤顶等工具从四周将大石块抬起,用木柱支牢,再将伤员救出,千万不可盲目用镐刨、锤砸、掀滚、拉扯等方法,以免加重遇险者的伤势;
(9)救出伤员后及时进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救护措施,发生休克时要及时予以抢救,并迅速送往医院急救。
(10)若跨面、冒顶将人员堵在独头巷道内,被堵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混乱,要找安全地点,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自救;
(11)若冒顶面积较大,处理时间较长,被堵人员要静卧休息,尽量减少氧气消耗,有压风管路时,可打开阀门,要注意节约使用矿灯、食物和水。若冒落的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打通出口时,应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其他人员采取轮流刨扒的方法进行自救,并间断性的敲打金属管道,向外发出求救信号。
6.2.5 技术保障
1)该管控方案必须由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根据12107、12108回采工作面顶板实际情况,共同编制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
2)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出台后,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防范设施。
3)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积极发现管控方案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7.2.6 资金保障
1)在管控方案出台后,施工负责人要对方案中涉及到的防范设施积极进行储备。
2)如有需要购进的设备,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联系采购部门进行购进,在防范设施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
3)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提取,由财务科进行保障,预计费用18万元。
7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风险
| 地点 | 风险描述 | 事故 类型 | 风险 等级 | 管控措施 | 责任 单位 | 分管 负责人 | 负责人 |
| 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 | 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瓦斯检查制度,导致瓦斯事故 | 瓦斯 | 重大 | 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瓦斯检查”制度,放炮时设好警戒.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装药、连线、封孔;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处理残爆、拒爆的炮眼。 | 通风科 安检科 |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 矿长 |
7.2 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7.2.1 人员组织
负责人:矿长
分管负责人: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责 任单 位:安检科、通风科
责 任 人:安检科长、通风副科长
现场责任人:安全员、瓦斯员
7.2.2 管控时间
掘进工作面掘进束前,该重大风险始终存在,故管控时间为掘进工作面掘进时间段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此管控方案要求执行。
7.2.3 风险区域内最大人数上限
单个掘进工作面作业人数最多时为检修班,根据劳动组织安排,作业人数为11人;
其中:跟班队长1人,带班长1人,打眼爆破工1人,支护工2人,清煤工2人,瓦斯员1人,安检员1人,机电工1人。在掘进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掘进迎头作业人数,无关人员严禁长时间逗留。
7.2.4 管控措施
7.2.4.1 风险成因分析
爆破事故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主要危害为导致作业人员被炸伤,飞石或局部出现垮塌砸伤作业人员,一旦发生爆破事故,可能导致放炮作业人员:轻伤、重伤、死亡。
7.2.4.2 风险管控措施
(1)火工品的领发、检查、保管等各环节符合要求,火工品在管理过程中不能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错发等问题.
(2)、制作引药必须在无淋水、顶板完整、支护完好、避开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进行,引药数量必须与所装炮眼一致。从成束的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强拉硬拽,应将成束的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轻轻抽出。雷管抽出后脚线必须立即扭结短路。
(3)爆破母线必须采用铜芯双股绝缘线,不得有破皮、明接头,母线必须a.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4)、爆破作业由爆破工担任。爆破工经国家相应专职机构培训合格,取得了爆破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爆破作业时爆破工持证上岗。
(5)、爆破作业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瓦斯员在装药和爆破前认真检查了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对瓦斯浓度的规定。爆破作业编制了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6)、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把炮眼充填好,未用煤块、煤粉或药卷纸等可燃物当炮泥充填炮眼;无炮泥、炮泥不足或炮眼充填不实,未进行爆破。
(7)、井下爆破使用煤矿许用发爆器、煤矿许用电雷管和炸药。发爆器由专人专用,发爆器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到充电爆破时不得插入发爆器。在充电爆破前,爆破母线、雷管脚线都是悬空并扭结短路。
(8)、爆破前安全员对爆破地点附近的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门的检查,班组长安排专人进行爆破警戒,爆破后警戒员由班组长亲自通知撤回。
8.2.4.3 事故应急措施
1)爆破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出现爆破事故后,井下带班领导、安全员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确认事故情况,并有序的组织井下作业人员进行撤离,同时及时将事故情况反馈到井口值班室,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1)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a、首先进入现场须佩戴气体检测仪器,避免炮烟中毒。
b、进入救援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确保救护人员个人安全;
c、处理爆破事故过程中,救护人员要有专人检查和观察顶板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出救护人员。
d、不能及时处理的盲炮,必须在附近设有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盲炮时,禁止无关人员在附近做其他工作。盲炮处理后,要检查和清理残余未爆破器材,确认安全后,方可撤去警戒标志,进行生产作业。
(3)由矿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资料、图纸的准备工作;
(4)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采掘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聚待命;
(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部门查清伤亡人数。
2)爆破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处理瓦斯、爆破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及恢复通风等,在其他救援队伍没赶到的情况下,现场作业人员首先要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展开自救互救;
(2)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的人数及其所在的位置,并分析抢救处理条件,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抢救方法;
(3)迅速恢复冒顶区的通风,如不能恢复,则必须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向被埋、压或堵的人员供给新鲜空气;
(4)巷道维修工作发生冒顶时可从两端开始向冒顶区进行支护处理,处理冒顶时首先清理出抢救人员的通道和退路;
(5)对于极难处理的冒顶事故区,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处理决策,必要时可以向遇险人员处开掘专用小巷道;
(6)在抢救遇险人员时,必须有专人检查和监视冒顶区及周围的顶板情况,加强支护,防止发生二次冒顶;
(7)当冒落的岩石埋住、压住人时,不可惊慌,要在有经验的班长、组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严密监视冒落的顶板及两帮情况,先由外向里进行临时支护,打通安全退路,防止顶板继续冒落伤人,再组织人力迅速抢救被埋在岩石下的遇险者;
(8)抢救时要仔细分析遇险者的位置和被压情况,尽量不要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小心谨慎地把遇险者身上的石块搬开,救出伤员。若石块太大,应多人用撬杠、千斤顶等工具从四周将大石块抬起,用木柱支牢,再将伤员救出,千万不可盲目用镐刨、锤砸、掀滚、拉扯等方法,以免加重遇险者的伤势;
(9)救出伤员后及时进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救护措施,发生休克时要及时予以抢救,并迅速送往医院急救。
(10)若跨面、冒顶将人员堵在独头巷道内,被堵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混乱,要找安全地点,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自救;
(11)若冒顶面积较大,处理时间较长,被堵人员要静卧休息,尽量减少氧气消耗,有压风管路时,可打开阀门,要注意节约使用矿灯、食物和水。若冒落的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打通出口时,应由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其他人员采取轮流刨扒的方法进行自救,并间断性的敲打金属管道,向外发出求救信号。
7.2.5 技术保障
1)该管控方案必须由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根据3104工作面实际情况,共同编制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
2)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出台后,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防范设施。
3)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积极发现管控方案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7.2.6 资金保障
1)在管控方案出台后,施工负责人要对方案中涉及到的防范设施积极进行储备。
2)如有需要购进的设备,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联系采购部门进行购进,在防范设施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
3)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提取,由财务科进行保障,预计费用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