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地2010-B-47号地块二期B区工程
土方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苏州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特点及概况
苏地2010-B-47号地块二期B区工程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尹山湖东路东侧与郭新南路北侧。工程总投资约为181.81 万元,计划工期:2013年 9月 1日~2016年6月30日。本工程属于商住混合、由地下人防、住宅、大型商业建筑工程所组成,5#、7#、9#楼住宅为地下一层,地上分别为33、30、24层,6#楼大型商业为地下下沉广场,地上三层,占地面积为36751.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1006.21平方米,其中人防地下室面积为14100.2㎡,非人防地下室为227.8㎡。
1、地质条件
地形地貌:本工程场地地貌单元隶属吴中区尹山湖平原区,地貌形式较复杂,南面2号地铁施工,西面为生活办公区,东面局部与已建一期交界、北面与已建一、二期交界,±0.00标高为国家高程4.2m。
水文地质:工程场地本次勘察深度内共揭露3层地下水,类型分别为:A、孔隙潜水;B、微承压水;C、承压水。孔隙潜水赋存于上部①-1素填土、②粉质粘土、③淤泥质粉质粘土夹粉质粘土的孔隙之中,潜水主要由大气降水与地表水补给,通过自然蒸发与侧向径流排泄;微承压水赋存于⑦粉土夹粉质粘土中,主要由侧向径流补给,通过侧向径流排泄;承压水赋存于⑨-1粉土、⑨-2粉土、⑿粉砂中,主要由侧向径流补给,通过侧向径流排泄。
根据现场调查,场地内及附近未发现有污染源,根据水质分析成果判定,该场地地下水和地下水水位以上的土对混凝土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有微腐蚀性。
场地类别:本场地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特征周期值为0.52S。
建筑结构特征
桩基:根据地质条件本工程基础采用静力压入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开口桩)桩尖以⑨-2粉土层为桩端持力层。桩采用预制管桩:7#楼PHC—600(110)AB—C80—15,15,为225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a为2300KN;5#楼PHC—600(110)AB—C80—15,15,为132根,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为2300KN,PHC—400(95)AB—C80—10,9,为100根,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为660KN;9#楼PHC—600(110)AB—C80—15,15,为183根,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为2250KN
本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住宅地基基础、桩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商业基础、桩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建筑的耐火等级地面为二级;地下等级为一级。
6#大型商业工程地下一层采用“承台基础”,5#、7#、9#采用筏板基础。基坑面积约7600m2,周长约为360m,基础实际开挖深度为4.1m和5.3m。人防地下室平时为车库、战时为人防工程。施工过程属深基坑工程范畴,同时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重大安全源施工项目,必须有单独的施工方案,按照规定需进行专家论证,经质检站批准后实施。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
本工程分三层进行土方开挖:第一层挖土深度控制在2m(挖至—2.8m);第二层挖土深度控制在2m(挖至—4.8m),剩余部分由人工挖除(—5.1m);第三层开挖(A~L/1~3轴)深度1.2m,剩余部分由人工挖除(—6.3m)。边坡控制在1:2.0之内。每层开挖后,每道坡面挂网喷浆处理。
二、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规划》
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5、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7、经施工图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9、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10、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1、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例会专题会议纪要。
三、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㈠、控制要点
1、土方开挖监理预控
⑴、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基础设计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尤其要特别认真审查。
⑵、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监察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
⑶、深基坑开挖前须建议业主聘请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并协助业主确定监测队伍、监测项目与内容。
⑷、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允许开挖。
⑸、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材料准备及技术措施准备。
⑹、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人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2、施工过程监理
⑴、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
①、轴线桩或水平桩有无位移。
②、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应离上部边缘2m以外。
③、土壁、坑底渗水现象;地下水位的变化。
④、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
⑤、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⑥、有无塌方。
⑦、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⑧、有无超挖等。
⑨、施工安全(如挖土机下作业等)。
⑩、在开挖过程中,基坑支护单位与挖土单位密切配合,坚持先撑后挖,严禁、先挖后撑、边挖边撑等做法。
⑵、验槽
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并填写〈基槽复验记录表〉,验槽内容如下:
①、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合。
②、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同(这对线基础和管线基础尤其重要)。
③、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如何。
④、遇有局部超挖的地基处理方案。
⑤、桩头处理。
⑥、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并盖单位图章。
3、土方回填
⑴、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压实施工机械筛子等设备。
⑵、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与施工方共同进行)。
⑶、审核施工方案。
⑷、回填场地应先清除基底上的垃圾、草皮、树根及其他杂物,排除积水、清除淤泥。
⑸、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压实功能;检查铺土厚度,土粒过筛情况。
⑹、按相规范、规程或设计图要求,抽检填土质量(如含水量、密实度指标)。
⑺、会同业主、管理公司及施工单位等各方验收填土的面积、标高、坡度并签名确认。
㈡、目标值
1、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土的类别 | 边坡值(高∶宽) | |
|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 1∶1.25~1∶1.50 | |
| 一般性粘土 | 硬 | 1∶0.75~1∶1.00 |
| 硬、塑 | 1∶1.00~1∶1.25 | |
| 软 | 1∶1.50或更缓 | |
| 碎石类土 |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 1∶0.50∶1.00 |
| 充填砂土 | 1∶1.001∶1.50 | |
| 注: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现值,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 ||
| 项 | 序 | 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验方法 | ||||
| 柱基 基坑 基槽 | 挖方场地平整 | 管沟 | 地(路)面基层 | |||||
| 人工 | 机械 | |||||||
| 主控项目 | 1 | 标高 | -50 | ±30 | ±50 | -50 | -50 | 水准仪 |
| 2 |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 +200 -50 | +300 -100 | +500 -150 | +100 | - | 经纬仪,用钢尺量 | |
| 3 | 边坡 | 设计要求 |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 |||||
| 一般项目 | 1 | 表面平整度 | 20 | 20 | 50 | 20 | 20 |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
| 2 | 基底土性 | 设计要求 | 观察或土样分析 | |||||
|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 ||||||||
| 压实机具 | 分层厚度(mm) | 每层压实遍数 |
| 平碾 | 250~300 | 6~8 |
| 振动压实机 | 250~350 | 3~4 |
| 柴油打夯机 | 200~250 | 3~4 |
| 人工打夯 | <200 | 3~4 |
| 项 | 序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 检查 方法 | ||||
| 桩基 基坑 基槽 | 场地平整 | 管沟 | 地(路)面基础层 | |||||
| 人工 | 机械 | |||||||
| 主控项目 | 1 | 标高 | -50 | ±30 | ±50 | -50 | -50 | 水准仪 |
| 21 | 分层压实系数 | 设计要求 | 按规定方法 | |||||
| 一般项目 | 1 | 回填土料 | 设计要求 |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 ||||
| 2 |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 设计要求 |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 |||||
| 3 | 表面平整度 | 20 | 20 | 30 | 20 | 20 | 用靠尺或水准仪 | |
㈠、监理工作方法
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业主要选好有经验的施工单位。
2、进行技术、质量交底,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
3、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㈡、质量控制措施
土方工程质量控制可根据不同阶段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验收。
1、事前控制
⑴、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方案。审查重点:
①、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
②、挖机及运土车的规格型号是否适合本工程的现场。
③、测量放线的方法。
④、土方开挖顺序的安排。
⑤、施工计划安排和保证工期的措施。
⑥、土方工程质量标准。
⑵、分析地质资料,对于遇暗浜部位或软弱土质,应指定特殊措施,以防土体滑移导致工程桩倾斜。
⑶、应有防止挖机抓斗触碰工程桩的具体措施。
⑷、参与检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及水准点的精度。
⑸、了解基坑开挖现场附近的地下管线等市政设施情况,审查环境保护措施及施工监测方案。
2、事中控制
⑴、测量放线及标高复核。
⑵、土方开挖应有专人进行指挥,以防挖机触碰工程桩。
⑶、严格控制开挖顺序及深度,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确定的顺序及深度进行开挖。边坡坡度应符合方案要求。
⑷、机械开挖后,预留的人工清土的土层厚度应符合方案的要求。
⑸、对于土质较差(由工勘及设计认定)或超挖的部位应采用砂石回填。
3、事后验收
⑴、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
⑵、对于土质较差(由工勘及设计认定)或超挖的部位的处理。
⑶、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对土方工程进行验收。
㈢、安全控制措施
1、土方施工前,必须对场地内及附近的地上、地下管道、电缆及高压水管等的情况调查清楚。在特殊危险区域施工,必须设专人负责进行控制和管理。
2、基坑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5m,挖土时,由上而下,逐层开挖,禁止掏洞开挖。
3、基坑边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跨槽过桥应有牢因可靠的桥板和扶手栏杆,夜间必须有照明。
4、开挖较深的基坑时,应有护坡。坑边一般不准放物料,如确有必须,则应严格控制堆放高度、重量和到坑边的距离。
5、用挖土机施工时,在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许工人作业。
6、有危险的土方工程,要编制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坚廖贯彻执行,工地上应有醒目的标志或标语牌,以免发生意外。
7、如发现土坡松动、渗水、地面开裂,即应暂停施工,撒退工人,即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㈣、旁站监理的内容
1、回填场地应先清除基底上的垃圾、草皮、树根及其他杂物,排除积水、清除淤泥检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回填。
2、 回土的虚铺厚度控制在500mm以内。
3、压实度控制,压实次数大于5~8遍,压实系数达到设计值。
4、土样取样及送样检测;样品数量满足规范规定,样品要具有对表性。
5、取样标准:
⑴、整片垫层:小于300m2时环刀法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大于300m2时环刀法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20~30m2布置一个。
⑵、条形基础下垫层:环刀法20m一个,贯入法5m一个。
⑶、单独基础:每个基础不少于2点。
⑷、基槽和管沟回填:每20~50m取样一组。
⑸、基坑和室内回填:100~500m2取样1组。
⑹、场地平整:每400~900m2取样1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