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山西运城垣曲县事业单位招聘122人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
根据《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垣曲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
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
④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资格条件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是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的专门职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二年考核合格的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目前仍在垣曲县服务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后出生)。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应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⑤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二)
根据《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公开招聘教师52名。
一、招聘计划
初中教师22人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2人、生物2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1人、体育2人、美术3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1人。
幼儿教师30人
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
报考初中教师以及幼儿教师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198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格条件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与专业相对应学科的一个岗位,或与教师资格证相一致的一个岗位,不能跨学科应聘岗位,不能应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音乐、舞蹈、美术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公开招聘电视台工作人员(三)
根据《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电视台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新闻记者4人。
一、招聘计划
招聘播音主持2人(男女各1人)、新闻记者2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
报考电视台工作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格条件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与专业相对应学科的一个岗位,不能跨学科应聘岗位,不能应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
报考播音主持的应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应通过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专业不限。
报考新闻记者的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汉语言、摄像、编导、计算机多媒体及相关专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四)
根据《垣曲县2014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全县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6名。
一、招聘计划
招聘医务人员36人,其中医疗专业技术人员34人、行政管理人员2人
临床医生11名、麻醉医生1名、医学影像人员4名、西药学2名、中药学3名、康复人员2名、卫生信息管理人员1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中医医生3名、护理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
报考医务人员的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1983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资格条件要求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与专业相对应学科的一个岗位,不能跨学科应聘岗位,不能应聘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其中,临床及麻醉医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报考行政管理人员的,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报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报考行政管理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市人社局同意后,顺延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未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引进优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五)
根据《垣曲县2014年引进优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事实上方案》的有关要求,公开引进优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13名。
一、引进优秀人才的专业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专业岗位和人数
共引进优秀医疗专业技术人才13名,其中临床医生12名(心内科医生1名、神经内科医生1名、内科医生2名、骨科医生1名、妇产科医生1名、急诊科医生2名、外科医生2名、口腔科医生1名、放射治疗师1名)、中医医生1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②遵守、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⑥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学历、执业资格及年龄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全日制医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应聘者应符合执业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
②应聘临床医生岗位的,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应聘者应符合执业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
③应聘中医医生岗位的,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应聘者应符合执业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
3、户籍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