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二审上诉费用是根据财产争议的标的额来确定的。如果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每件案件收取200元。如果涉及财产争议,且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则不另外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1%的比例收费。
离婚二审上诉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离婚案件,每件基础收费50元。
2. 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费。
3.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费100元。
4.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收费50元。
5.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收费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收费。
6. 治安行政案件,每件收费30元。
7. 专利行政案件,每件收费400元。
8. 无财产争议的其他行政案件,每件收费100元。
9.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收费50元。
10.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按财产案件标准收费。
11. 破产案件,按财产总值减半收费,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2. 两个以上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费。
13. 财产案件,按标的额级距×费率+速算增加额计算受理费。
14. 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按标的额级距×费率+速算增加额计算保全费。
二审上诉费用通常由上诉人预交。如果双方都上诉,各自预交。预交金额应与一审判决书中确定的受理费相等。
二审上诉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需在诉讼请求中明确。律师费通常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除非有特殊规定,如侵犯著作权案件,律师费可能会由败诉方承担。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有明确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的相关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包括: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案件收取诉讼费。
2. 诉讼费由原告或申请人在收到预通知后七日内预交,未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处理。
3. 案件受理费、申请费按《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规定计算交纳,其他诉讼费按相关部门标准执行。
离婚案件的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可以选择提出上诉,但需缴纳相应的上诉费用。这些费用的计算和一审的诉讼费用类似,由法院计算后告知当事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