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九龙坡区的招生办法主要针对本区户籍学生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于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学校将依据“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针对“三对口”政策,即学生、学生父母以及学生父母的房产均在同一户口簿上且地址一致,学生将优先被录取。若学位紧张,学生还需满足“六年一户”及“提前一年”等条件。
对于不符合“三对口”政策的学生,如果他们的父母无自购房,但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且父母在九龙坡区无房,可以参照“三对口”政策入学。父母在九龙坡区有自购房,但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只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在九龙坡区,将以父母的房产地址为准;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不在九龙坡区,则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相应类别安排入学。
对于不符合“三对口”政策的本区户籍学生,区教委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安排。错过报名时间的学生,如果因户口迁入晚导致错过报名时间,且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则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将进行调剂安排。
此外,九龙坡区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确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将由户籍所在划片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方可实施。
对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龙坡区将结合学校实际剩余学位情况,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安排入学。父(母)在九龙坡区有自购住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购房入学。如果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办实业或务工,则可申请积分入学。积分由基本分、工作生活积分、社保纳税积分和附加分四项组成,按照积分依序接收。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任何公办初中学校不得予以接收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