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确保我们的企业生产秩序正常,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我们特制定以下机械加工车间管理制度,要求所有车间职工严格遵守。
1. 准时上下班:车间和科室负责人需提前十分钟到岗,工人和科室行政人员需提前五分钟到岗。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超过十分钟且不足两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两小时至三小时以内算作半天事假,三小时以上则视为旷工。
2. 请假制度:车间和科室职工一天内的请假需批准,一天以上的请假需报分管副厂长和厂长批准。旷工半天扣除(技能工资+工龄费)/22天,扣除当月岗位工资和奖金(生产人员扣除所在车间的平均奖金),并额外罚款50元。
3. 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禁止串岗、乱岗、聚众闲聊或玩耍。首次发现罚款20元,不服从者加倍罚款。工作时间不得睡觉、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或杂志,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不得擅自离岗外出,不得干私活或为外单位加工工件,违者每次罚款200元,离岗时间和干私活时间按旷工计算,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4. 厂区行为规范:上班时间禁止在厂内吃饭,违者罚款10元。上班时间禁止吃零食或赌博,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违者将面临罚款和停职检查,检查期间每天发放10元生活费。
5. 着装要求:上班时间禁止穿裤头、背带背心、拖鞋,女员工禁止穿裙子和高跟鞋,违者罚款10元,并要求回家更换,更换期间按事假处理。
6. 生产环境:为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每周一、四为卫生大扫除时间。卫生区域如有死角,罚款10元;车间和科室如有卫生死角,罚款20元。如有不安全因素,需报告主管部门并整改,不整改者罚款20元。
7. 禁止带小孩和工作时间干私活:发现一次罚款10元,并扣除带小孩者的奖金,保卫人员罚款20元。
8. 车辆存放:自行车和摩托车必须停放在规定地点,违者罚款10元。
9. 进出厂区:职工进出大门必须下车,禁止自行车带人,违者罚款10元。
10. 设备管理:保持设备清洁,润滑良好,不得干私活。设备不达标者需整改,不整改者将面临罚款。干私活者按其价值加倍罚款。
11. 翻爬围墙罚款50元。
12. 借工作之便私带公物出厂或偷窃工厂物品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面临800-1000元的罚款,严重者将交司法机关处理。
13. 保卫人员玩忽职守导致经济损失的,需赔偿并罚款200-400元。车辆进出需登记,外出车辆必须检查,物资必须与票据相符。特殊情况下,外来送货车辆需经领导批准并登记,违者罚款50-100元。
14.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如拒不执行调度命令、触犯法纪法规、工作时间吵架打架等,将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15. 违反劳动纪律且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行为,或触犯法纪法规受刑事处分的行为,或连续旷工15天以上、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行为,将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
16. 不准确、不及时上报工资、奖金考核报表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17. 虚报工资、奖金和补贴的,除扣除金额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
18. 义务劳动:行政人员必须参加,不参加或态度消极者罚款10元,特殊情况下可经厂长批准免于参加。
19. 监督执法人员:副厂级以上人员为监督执法人员,负责处理违规事宜。执法人员处罚不当或执法不严的,将罚款200元。
以上规定未涉及的事项按原规定执行,与原规定冲突的以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