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以及房屋评估费等。
契税的税率根据房屋面积和是否为首套房有所不同,一般在1%到3%之间,具体税率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如果安置房面积超过144平米,契税为房款的3%;不超过144平米,则是房款的1.5%;如果是首套房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契税为房款的1%。
个人所得税方面,如果房产证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可以免交;否则,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总房价的一定比例。营业税的缴纳也与房产证是否满五年有关,满五年可以免征,不满则需要缴纳差价或总房价的一定比例。
此外,还需要缴纳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几元交纳;房屋产权登记费,一般为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以及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的0.5%缴纳。
总之,在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时,需要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缴纳相应的税费和其他费用。如需了解当地具体的税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