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的小客车指标文件领取方式多样,取得指标的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指定的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文件,也可以选择前往当地的服务窗口直接领取。
在使用小客车指标文件时,需要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以申请以下车辆登记业务:
首先,当车辆需要进行转移登记时,必须提供指标证明文件;
其次,当车辆的所有人为共同所有人并需要变更登记时,同样需要提交指标证明文件;
再次,当车辆迁入本省时,也需要准备指标证明文件;
此外,如果车辆需要从本省迁出并在回迁后立即更改登记状态,也需要提供指标证明文件;
最后,当营运小客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专用小客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时,也需要提交指标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小客车指标的有效期为12个月,且不得转让。在此期间,个人或单位必须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则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特别提醒的是,如果通过排号或摇号方式获得的指标在有效期内未使用,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增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