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电动车上牌地点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动自行车登记大岭办理点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江陵西路11号,大岭机动车辆检测中心旁。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凭借其成本低廉、出行便捷的优势,成为中山市民重要的出行工具。中山市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10万辆,其中超标车辆占比高达92.4%。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管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标准委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实行电动自行车CCC认证制度。
中山市为此制定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2019年6月21日起正式实施。《通告》规定了多项措施,确保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更加规范。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自新标准实施后,不得生产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车辆;销售企业也不得销售此类车辆,且不得非法改装、拼装或篡改电动自行车。
此外,《通告》还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带牌销售”方式。公安机关将为合标电动自行车批量查验、核发牌证,提高登记率。对于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规定了限时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号牌,逾期未办理的不得上路行驶。在用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了1年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不得上路。
《通告》的实施对象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及其骑行人。与以往依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和《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粤公通字〔2012〕115号)管理不同,新标准实施后,不再实行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管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
制度调整后,电动自行车将拥有“身份证”,交通违法行为将被追溯,交通秩序将得到改善,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将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