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东莞进行离婚登记时,双方需要准备各自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每项文件都需要提供原件以及A4规格的复印件各一份。如果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则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的原件。
双方还需各自提交两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这些照片用于制作相关证件和记录。
另外,离婚双方需要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这份文件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离婚协议书应详细记录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书需要准备三份正本。
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也是必需的。结婚证原件用于婚姻登记员核对双方的婚姻关系,而复印件则用于存档。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非常重要,它应当清晰地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这份文件是离婚登记过程中的一项关键文件,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
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建议双方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向婚姻登记处咨询,以确保离婚登记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