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条件
单位自办理单位及职工开户登记之日起20日内,需到所辖分理处办理住房汇缴业务。
相关规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两部分组成:
1、职工缴存部分等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补贴部分等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此时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
对于新调入的职工,单位应当从职工调入之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此时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所需表格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核定通知书》一式一联,由所辖分理处留存。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根据职工的工资情况来确定,新入职或调入的职工,应从相应月份开始缴纳,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对于工资变动的职工,单位应及时调整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确保其权益。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职工享受住房保障的重要方式,对于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可以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时,职工应积极配合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实施。
通过住房公积金的合理汇缴,可以为职工提供更多的住房选择,改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