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人才市场集体户的管理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新迁入的市民,若符合条件需迁出。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你的工作单位有集体户口或你具备独立立户资格,比如已购房或能接受亲属投靠,这些情况下都需要迁出;二是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满两年。
针对这种情况,你可以采取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如果已经找到了其他户口接收地,可以通过网上预约办理户政迁移业务,将户口迁移到新的接收地;另一种是如果没有其他户口接收地,可以联系人才市场所属的派出所代管户,询问是否符合迁入条件。派出所代管户通常会提供迁入服务,如遇问题可咨询深圳户政科电话0755-84465000。
如果到期后没有迁出,将限制办理部分户政业务,但不影响身份证办理、市内迁移、迁出市外和注销户口业务。此外,集体户立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
单位授权专管员的委托证明及其身份证;
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文件;
单位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单位在职人数证明,如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清单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直通车”企业需提供直通车企业证或相关证明文件,非法人企事业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用人单位应指定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担任集体户管理员,管理员需具备深圳市常住户口,向辖区派出所备案,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