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公证机关在办理涉及房产等法律事务的公证时,会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以下是一般的公证费用标准:
2. 证明个人基本情况,如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是否有刑事处分记录,每项收费10元。
3. 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在10至50元之间。
4. 证明印章真实性、文件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一致性、影印件与原件一致性,每次收费5元。
5. 证明遗嘱、遗赠、产权、查无档案记载,每项收费10元。
6. 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产品抽样检测,收费在10至30元之间。
7. 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文件,收费在50至200元之间。
8. 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9. 证明社会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每件收费5元。
10. 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在100至150元之间。
11. 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 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在10至50元之间。
- 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 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 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 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 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 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12. 公证服务费的制定和调整基于公证处提供服务的平均成本,同时考虑办理公证事项所需的人员、时间以及服务的复杂性,并兼顾申请人的支付能力。
13. 公证服务收费实行计件收费和按标的比例收费两种方式。其中,涉及个人基本情况及部分法律事实的公证事项按标的比例收费;其他如出生、死亡证明等则采用计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