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申报时,需在派期内选择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年月,该派期为毕业之日起三年内。此期间内,申请人在同一小微企业就业,只需提交一次申请。若申请人换至其他小微企业就业,需重新提交补贴申请。
结束月份的填写应当小于申报时的当前月份。比如,如果在2019年11月进行申报,那么补贴的结束年月可以选择为2019年10月。
需要注意的是,从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申请人在同一小微企业连续就业满36个月,才可以再次申请补贴。再次申请时,需选择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年月。
若申请人自申领补贴月份起在同一小微企业就业的,只需提交一次申请,直至该小微企业不再符合申领条件或申请人离职为止。如果申请人更换至其他小微企业就业,需要重新提交补贴申请,且新申请的起始月份需从首次申请的月份开始计算。
因此,合理规划申报时间及选择合适的月份对于确保补贴顺利申请至关重要。申请人应当在符合补贴条件的月份内及时提交申请,并注意结束月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