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天津,对于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职工,在职期间获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分别领取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补贴的受理部门为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区的人力社保部门。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向所在区的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限定为证书核发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时,由用人单位负责汇总职工的补贴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交。
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用人单位需填写《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申请表》,而职工个人则需填写《天津市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申请补贴所需材料包括技能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银行账户信息。
区人力社保部门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每月3日前,区人力社保部门需将《用人单位补贴拨款明细表》和《职工补贴拨款明细表》上报至市人力社保部门。
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对补贴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公示期间无异议,补贴资金将直接拨入用人单位或职工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