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居住证申领所需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合法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居住单位证明或学生证。
办理流程如下:流动人口需在到达居住地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或“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据实填报流动人口信息,并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就学等证明材料,前往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此外,流动人口也可以选择在到达居住地后的3个工作日内,直接前往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填写《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登记表》,完成居住登记。
申领居住证的条件为: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居住地设区市市区或者县(市)内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满足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这三个条件之一。这里的“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在同一设区市市区或同一县(市)内不同地址连续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的,居住时间将连续计算;如果居住登记信息注销后在同一设区市市区或同一县(市)内重新登记,则居住时间自重新登记之日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