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贴对象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5个月内,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
(2)居民身份证;若非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则无需提供此材料;
(3)证明个人身份的材料;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若可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址: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证书信息,则无需提供纸质证书;
(5)由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若申请人为贫困家庭劳动者,可由培训机构代垫培训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培训机构可直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并将补贴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若培训机构代垫费用,补贴申请材料中无需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但需要提供培训机构与贫困家庭劳动者签订的代垫培训费协议。
在提交材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并且信息完整准确。如有任何疑问,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注意:在申请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信息,可能会影响申请结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时,建议携带所有文件的复印件,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同时,保留好所有文件的原件,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提醒申请者注意申请期限,确保在证书核发之日起5个月内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