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材料包括: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单方),原件。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后退还。
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单位提交授权委托书(单位),原件;
个人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
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提供以下之一:
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土地分割转让证,或者土地分摊转让一览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或者保障性住房初始登记证明)。
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或者确认遗赠扶养协议有效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若受赠人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需提交:
受赠人的拆迁协议;
受赠人的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税收抵扣章”。
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前往就近的办理大厅申请。
第二步:办理大厅收到材料后受理。
第三步:工作人员进行权籍调查。
第四步:登记中心进行审核。
第五步:登记进不动产登记簿。
第六步:核发证书。
以上材料需确保齐全且符合要求,若有遗漏或不符合规定,可能影响办理进度。在提交材料时,需注意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整个流程完成后,受赠人将获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式成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人。
在办理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详细指导和帮助。同时,建议提前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南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旨在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流程,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据可依,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