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北京,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具体条件是,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
申请流程分为两种途径: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或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若选择网上申请,首先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注册并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在业务申请页面,选择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录入相关信息。完成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提交申请,打印回单。最后,由单位经办人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公积金柜台。
选择柜台申请,则需填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原件。经办人携带申请表和材料到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对于租赁公租房,申请流程和提取方式与无自有住房方式基本相同,但需提供公租房合同和发票。
若租住商品房,申请流程亦与无自有住房方式类似,但需提供租房合同和发票。
夫妻一方租房提取后,配偶因同一租房事项申请提取时,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和结婚证。
原有租房提取事项中断后再次办理,需勾选相应选项并在申请表中提交相应材料。
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核对系统提示信息,确保提交完整材料。对于住房公积金封存在管理部集中封存户或单位已注销的,可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