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2019年起失业金领取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80%,即每月1440元。这一标准为失业者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
要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个人和单位已按要求缴纳满一年的保险费用;二是非因个人原因中断就业。具体情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开除、除名或辞退,以及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解除劳动合同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主动离职,则不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此无法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取决于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个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具体而言,如果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则无资格领取失业金;若满一年,则可领取最长12个月的失业金;若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每增加一年,可领取期限增加3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例如,若某人在重庆工作了5年,并且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那么他失业后可以领取最多33个月的失业金,每月1440元。这将有助于失业者在寻找新工作期间维持基本生活。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旨在帮助失业者度过难关,鼓励他们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