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6年起,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不论年龄。这标志着过去按照成年人、未成年人区分缴费标准的时代已成为过去。
值得注意的是,海口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不能重复参保,系统会优先记录首次参保的信息。因此,居民需确保只选择一种方式进行参保。
2016年度的征缴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接受新的参保申请。
为方便市民,2016年度的海口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提供了多种缴费渠道,包括自助POS机、ATM机以及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
在各社区、居委会以及各区社保中心,居民可以使用带有银联标志的信用卡或借记卡,或者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的社保卡、健康卡等,通过自助POS机进行缴费。
使用ATM机缴费时,居民可以在全省范围内的海南农信、海口农商行、三亚农商行等ATM机或CRS机上操作。具体步骤包括选择中间业务,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核对信息并确认。
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缴费,居民可选择海南农信的借记卡全卡种,按照指引操作,输入身份证号码,核对信息后提交支付。
每种缴费方式都有相应的操作指南,确保缴费过程顺畅。无论通过哪种渠道完成缴费,都会打印出缴费凭证,居民应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