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进行外贸活动时,把握好八大核心条款是至关重要的。它们分别是产品基本资料、价格条款、数量条款、支付条款、质量条款、装运条款、交货期条款和品牌条款。
首先,产品基本资料是交易的基础,包括产品编号、型号、名称、图片、描述、原材料、规格、尺寸等详细信息。产品描述要清晰、准确,原材料要注明具体材质,规格、尺寸要具体,确保买家了解产品的全貌。
价格条款需明确贸易方式、装运港、目的港、货币种类、汇率、单位价格等关键细节。贸易方式如EXW、FOB、CFR、CIF各有特点,如FOB要求买方负责运输、保险和办理进口手续,而CIF则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和保险等。
数量条款需考虑使用整柜报价、最小订单量报价、库存量报价,以及每箱数量、外箱尺寸、内盒尺寸、净重、毛重、产品代码、条形码、颜色等要素,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支付条款应包括信用证付款(如即期、远期、可撤销、不可撤销、跟单、光票)、电汇(T/T)和余额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质量条款需通过法定检验、商品鉴定、质量认证认可、出口质量许可等确保产品质量。检验内容涵盖包装、品质、卫生、安全性能,分类为内地检验、口岸检验、预先检验、出口检验。
装运条款需明确港口名称、装运日期、时间限制、起运港、目的港、装货港、卸货港、转运港等信息,还应考虑分批装运和转船的可能性,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如航空、航海、散货、整装柜)。
交货期条款需在订单确认后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明确预付款、定金支付和交货时间(如30天内交货等),确保双方利益。
品牌条款需根据客户需求选择贴牌加工、使用客户品牌或指定品牌,或使用工厂自有品牌,满足不同市场的个性化需求。
最后,原产地条款需明确商品的原产地,如“Made in China”,并根据需要提供普通原产地证或普惠制原产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