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口头约定试用期工资3800元,转正后工资3000元加提成,但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写明具体工资数额。现在我在试用期离职,关于我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1. 在试用期内,应按照约定的试用期工资3800元标准来计算我的工资。
2. 如果劳动合同内未写明工资数额,我可以依据口头约定的工资标准来要求计算工资。
3. 在离职工资的计算中,我应当获得所有应得的工资,包括试用期的工资。
4.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按照约定支付工资,我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5. 我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6. 如果劳动仲裁未能解决问题,或者我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我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 在索取工资的同时,如果劳动仲裁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恶意拖欠,我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总结来说,无论何时,老板不发工资都是违法行为。我可以采取多种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劳动诉讼。在这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