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自9月1日起扩展至22个海关,包括新增的上海、福州、青岛、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尤其是针对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为其提供一系列便利化措施,提升通关效率并降低通关成本。
试点启动两个月以来,试点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632.3万票,受到广泛欢迎。江苏南京联利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揭义泉表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针对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了便利化措施,使得通关效率提高,成本降低。
此前,我国对跨境电商的监管集中在零售进出口B2C领域,缺乏对B2B业务的针对性监管制度和政策措施。此次改革为跨境电商B2B出口增列了专门监管方式并配套通关便利化措施,有助于推动外贸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助力出口企业在疫情期间纾困。
北京海关副关长高瑞峰指出,试点实施以来,业务运行平稳顺畅,业务发展态势良好,社会各界反响热烈。从通关数据看,日均业务量持续递增,参与企业数、申报单量、出口货值等均不断增长,新模式解决了企业之前多种方式申报出口无法体现跨境电商新业态实际的问题,受到各方欢迎。
南京海关副关长张亚平表示,新模式不仅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还拓展了企业的海外业务。新监管方式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拓展出口海外仓业务,助力商家出口海外。工程机械龙头企业徐工集团通过这一模式出口其自有品牌的工程机械配件,跨境电商叠加特色产业,为当地工程机械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的积极示范效应促使更多非试点地方及相关企业表现出参与试点的强烈意愿。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范围扩大至22个直属海关,有助于进一步释放海关改革红利,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海关监管方案和信息化系统功能,争取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创新措施,发挥跨境电商新业态对于稳外贸、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