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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不能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12 05: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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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不能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况不可行使撤销权:一、由债务人自身行为导致其财产减损并影响债务履行。例如,因债务人与第三方因重大误解而达成合同,造成债务人人身损害且怠于采取行动时,债权人无权主张撤销权。二、债务人实施的无效行为。三、债务人实施的事实行为。四、非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如提供劳务或身份证明等。五、债务人拒绝获取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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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以下情况不可行使撤销权:一、由债务人自身行为导致其财产减损并影响债务履行。例如,因债务人与第三方因重大误解而达成合同,造成债务人人身损害且怠于采取行动时,债权人无权主张撤销权。二、债务人实施的无效行为。三、债务人实施的事实行为。四、非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如提供劳务或身份证明等。五、债务人拒绝获取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以下情况不可行使撤销权:一、由债务人自身行为导致其财产减损并影响债务履行。例如,因债务人与第三方因重大误解而达成合同,造成债务人人身损害且怠于采取行动时,债权人无权主张撤销权。二、债务人实施的无效行为。三、债务人实施的事实行为。四、非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如提供劳务或身份证明等。五、债务人拒绝获取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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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不可行使撤销权:一、由债务人自身行为导致其财产减损并影响债务履行。例如,因债务人与第三方因重大误解而达成合同,造成债务人人身损害且怠于采取行动时,债权人无权主张撤销权。二、债务人实施的无效行为。三、债务人实施的事实行为。四、非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如提供劳务或身份证明等。五、债务人拒绝获取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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