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金,乃为确保债务履行而设之担保机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先行支付特定金额的货币作为保障。
若给付定金者未履约或履约不达标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则无权索回定金;
反之,收受定金者如未按约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需予以双倍返还。
故在涉及二手车交易的合同中,若卖方有欺诈等违约行为,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