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给私人的合法性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12 04:52:38
汽车抵押给私人的合法性
汽车抵押于个人属合法行为。抵押乃将财产占有权不移转,用作债权担保之手段;若债主无力偿还,则债权人得以此财产作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机动车辆所有者应向车管所申请抵押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导读汽车抵押于个人属合法行为。抵押乃将财产占有权不移转,用作债权担保之手段;若债主无力偿还,则债权人得以此财产作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机动车辆所有者应向车管所申请抵押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汽车抵押于个人属合法行为。抵押乃将财产占有权不移转,用作债权担保之手段;若债主无力偿还,则债权人得以此财产作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机动车辆所有者应向车管所申请抵押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汽车抵押给私人的合法性
汽车抵押于个人属合法行为。抵押乃将财产占有权不移转,用作债权担保之手段;若债主无力偿还,则债权人得以此财产作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机动车辆所有者应向车管所申请抵押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