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夫妻一人婚前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自费支付首付并向银行贷款,婚后则共同偿还这笔贷款。
若不动产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义之下,离婚后房产将依据双方协议处理;
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裁定该房产归属登记方,未偿清的贷款也将视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双方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房产登记方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