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诉阶段: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确保副本数量符合要求。若当事人系个人,起诉书应包含双方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和住址等信息;若为单位,则需提供单位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起诉书正文应清晰阐述请求内容、事实和理由,并须有署名或盖章。
二、证据提交: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文件。例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结婚证等,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 支持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诸如合同、协议、债权证明(如借条、欠条)、交付货物凭证、通信记录等。
三、提交书证:当事人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出证据名称和页数。证据经法院审查后,承办人会签字盖章,一份交予当事人,一份存档。
四、立案审查:当事人在提交必要手续和证据材料后,法院将在七日内完成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将办理立案手续;若不符合,法院将依法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