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疾人离婚时,其财产分配需依据具体情况决定。
针对共同财产部分,双方可协商处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法院裁判。
法律明确规定,如一方生活因离婚处于困境,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对残疾人予以适当倾斜。
对于有能力承担者需提供相应援助。
具体援助措施须经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果,则由法院裁决。
至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其个人所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