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4日,记者从成都国际铁路港了解到,海关总署已批准成都等12个直属海关作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区域,从今年9月1日起,成都国际铁路港正式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随着成都海关加入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成都国际铁路港将能够采用9710和9810两种监管模式进行跨境出口业务。9710模式指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企业直接向海外企业出口商品;9810模式则指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出口至海外仓库的商品。
这两种模式的应用,将使成都企业能够通过中欧班列直接将货物出口至境外客户手中,或是将货物运送至海外仓库,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完成交易后,从海外仓库交付给客户。
“成都纳入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将使我们的企业能够从以往的小件跨境电商包裹出口转向大批量出口,有助于我们扩大海外贸易市场。”四川欧城记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立平表示。
通过跨境电商B2B模式,成都国际铁路港将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出口效率,为当地企业带来更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