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当起重吊装工程采用非常规设备和方法,且单次起吊重量达到100KN以上时,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2. 对于起重量超过300KN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以及高度超过200m的内爬起重设备拆除工程,也应进行专家论证。
3. 各省市建管部根据具体情况,如《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实施意见》和东莞市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指南,进一步规范这些工程的专家论证流程。
4. 专家论证会议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常主持会议。
5. 参会人员包括不少于5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基础勘察单位可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