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按用途分类
1. 指导性应用文:这类应用文具有指导作用,通常用于上级对下级的行文,如命令、决定、决议、指示、批示、批复等。
2. 报告性应用文:这类应用文具有报告作用,通常用于下级对上级的行文,如请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答复报告、简报、总结等。
3. 计划性应用文:这类应用文具有计划性质,常用于对某件事或某项工程等开始前的预计,如计划、规划、设想、意见、安排等。
二、按性质分类
1. 一般性应用文:指除法定公文以外的应用文。一般应用文可分为简单应用文和复杂应用文两大类。简单应用文如条据、请贴、聘书、文凭、海报、启事、证明、电报、便函等;复杂应用文如总结、条例、合同、提纲、读书笔记、会议纪要等。
2. 公务文书(公文):指国家法定的行政公务文书。196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秘书厅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试行办法(倡议稿)》,在第二章中把公务文书规定为九类11种,即命令、批示、批转、批复、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布告(通告)。
三、按行业分类
1. 财经应用文:指与财经工作相关的财经专业类文书,包括财税工作应用文、生产经营应用文、企业管理应用文、信息交流应用文等。
2. 银行应用文:指银行业在日常经营工作中使用的一类应用文,涉及存款、信贷、计划、核算、管理等具体工作。
3. 外贸应用文:指对外经贸企业使用的英文应用文体,用于对外投资贸易工作的业务人员在与国外伙伴沟通、处理和解决经贸问题时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