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理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02 16:59:52
                    
            
            
                         
                
                
                    离婚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理吗?
                    若为协议离婚,需男女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登记。因此,如女方户口在该地,则可在此处办理。而诉讼离婚方面,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负责管辖;但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符,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然而,若出现特殊情形,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则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再次,若两者仍有差异,以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为准。
                    
                 
                
             
                        导读若为协议离婚,需男女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登记。因此,如女方户口在该地,则可在此处办理。而诉讼离婚方面,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负责管辖;但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符,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然而,若出现特殊情形,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则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再次,若两者仍有差异,以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为准。
                        
            

离婚办理地点如下:
若为协议离婚,需男女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登记。
因此,如女方户口在该地,则可在此处办理。
而诉讼离婚方面,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负责管辖;但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符,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然而,若出现特殊情形,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则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再次,若两者仍有差异,以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为准。
    
    
        离婚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理吗?
        若为协议离婚,需男女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登记。因此,如女方户口在该地,则可在此处办理。而诉讼离婚方面,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负责管辖;但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符,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然而,若出现特殊情形,例如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则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再次,若两者仍有差异,以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