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合法原则:集体协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关系主体在协商和订立集体合同的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集体合同的内容条款必须不低于《劳动法》规定的最基本劳动标准,而且集体协商和合同内容应当在此基础上寻求更高层次的约定。
2. 平等合作和协商一致性原则:集体协商的双方在法律上地位平等,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双方都有权力和资格充分表达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利用权势强制对方接受意见,合同的签订应当体现双方的合作精神,达成一致。
3. 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任何一方在主张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4. 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集体协商的双方都应承认并尊重对方的权利,任何一方都有权维护自身权益。在争取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考虑对方的利益,寻求平衡点。工会代表职工协商时,应同时考虑企业实际情况,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结合。
5. 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增强企业活力,同时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协商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避免采取影响生产秩序的行为。对于分歧和未解决的问题,应通过其他途径和平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