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货可在系统中输入红字销售对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03 13:18:22
销售退货可在系统中输入红字销售对吗
1、纳税人开具专用:纳税人开具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销售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一般纳税人接收红字专用:受票方为一般纳税人的,接收红字专用后,应使用升级后的管理系统开具《确认单》,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红字信息确认单功能进行勾选确认并生成《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信息表》,在机动车销售统一上加盖企业公章并交给受票方作为记账凭证。
导读1、纳税人开具专用:纳税人开具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销售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一般纳税人接收红字专用:受票方为一般纳税人的,接收红字专用后,应使用升级后的管理系统开具《确认单》,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红字信息确认单功能进行勾选确认并生成《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信息表》,在机动车销售统一上加盖企业公章并交给受票方作为记账凭证。

对。
1、纳税人开具专用:纳税人开具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销售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一般纳税人接收红字专用:受票方为一般纳税人的,接收红字专用后,应使用升级后的管理系统开具《确认单》,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红字信息确认单功能进行勾选确认并生成《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信息表》,在机动车销售统一上加盖企业公章并交给受票方作为记账凭证。
销售退货可在系统中输入红字销售对吗
1、纳税人开具专用:纳税人开具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销售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一般纳税人接收红字专用:受票方为一般纳税人的,接收红字专用后,应使用升级后的管理系统开具《确认单》,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红字信息确认单功能进行勾选确认并生成《开具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信息表》,在机动车销售统一上加盖企业公章并交给受票方作为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