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之间的救助义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夫妻之间确实存在救助义务,这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也是法律上的规定。其次,这种救助义务是包含在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之中的。扶养义务不仅仅是指日常生活中的相互照料,更包括在一方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时,另一方应当尽力进行救助。因此,当夫妻一方遭遇生命危险时,另一方有法律义务进行救助。
此外,夫妻之间还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法律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总的来说,夫妻应当相互忠实、尊重、关爱,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