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离婚纠纷中,关于家庭责任田承包权的归属问题,当事人须通过自洽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诉诸法律程序。
审理机关会根据财产的实质状况,优先考虑未成年子女、女方以及非过错方的权益因素,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同时,法院将依法保护夫妻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