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未受伤者可向法院或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伤残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交通事故中未受伤能怎样申请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中未受伤能怎样申请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中未受伤能怎样申请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中未受伤能怎样申请伤残鉴定 为你推荐 交通事故中未受伤能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共有两种选择:(一)请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介绍信,寻访介绍信上标注的鉴定机构去鉴定。此法便捷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不用担心。(二)申请人自行联系鉴定机构。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一般都有鉴定中心,当事人自行鉴定即可。使用这个办法,对方有可能提出重新鉴定。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闵译德律师 执业3年 资质认证 2022-01-2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怎么鉴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怎么鉴定1、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方式如下:(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等。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肖红律师 执业3年 资质认证 2022-07-25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没鉴定怎么办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不做伤残鉴定难以索赔到伤残赔偿金。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关系到人身伤害的情况,一般都需要做伤残鉴定,没有做的就很难索赔到伤残赔偿金。受伤的人根据受伤的严重程度应当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残评定可以自行鉴定,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做。一般都是治疗终结后,或出院后伤情已稳定时。一、北京市交通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在北京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如果当事人是在治疗结束之前就应该进行了相应的伤残鉴定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治疗还没有结束,对于在治疗结束了之后,相应的受害当事人身体会不会留下相应的伤残影响,是不是可以被完全治愈,还都没有办法进行判断,也就说根据受害人当时的受伤情况所做出的判断是不完全客观的,没有办法真实具体的反映出治疗结束之后的相应伤残情况。二、治疗终结后伤残鉴定的期限交通事故鉴定时机:交通事故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进行伤残伤残。有的朋友认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主张,则无法再主张做伤残鉴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另一种错误认识,如果要做二次手术,便认为治疗未终结不能做伤残鉴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通常有效的做法,是在发生事故造成伤害以后,按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待出院后或者医生认为治疗已经终结后,便应当及时向有资质的部门申请做伤残鉴定。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交通事故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委托有伤残交通事故鉴定资质的司法交通事故鉴定机构进行。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王焕坤律师 执业4年 资质认证 202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