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什么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按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中标(确定合同价格)的计价方式。该方式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
02什么是工程量清单?
答: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0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造价管理部门的要求?
答:造价管理部门需要做好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工作,用反映社会平均生产率水平的消耗量定额来引导和规范市场。同时,做好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公布各种设备、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以及各类工程造价指数。
0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的?
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旨在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需要,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转变我国管理政府职能,为建设市场主体创造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市场竞争环境。
05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缩短建设周期,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明确划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工程风险,体现风险分担的原则。
06原有预算定额计价方式的不足?
答:原有预算定额计价方式的不足包括量、价合一,价格相对滞后,不能及时反映建筑产品价格;综合定额的综合程度大,不利于企业发挥优势,提高竞争力;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子目,规定费率取费,企业自主定价权利小,招投标往往变成实际上的费率招标,难以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
07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特点?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特点包括适用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要求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
08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原有计价方式在计价程序上的不同?
答:原有计价方式是按预算定额中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费,材料调差,以定额直接费或人工费为基础计取综合间接费、规费、其他费用和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将工程实体性消耗与施工措施性消耗分离开,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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